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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员妹子被他看得脸红起来,说话都不利索了:“啊,这、这样啊。” 阮余笙:“……” 对外撒谎说是jiejie,这是真的。 同样是说谎,但不喜欢说自己是女朋友,这也是真的。 虽然秦骜说的每一个字都是事实,但整句话出来怎么这意思不太对? 就好像说她真的是他女朋友,只是爱欲盖弥彰似的! “你刚才那个说法不正确。”阮余笙严肃地纠正,但就在这时,她瞥到刚装进电话卡的新手机上进来了一条新短信,是订票信息。 她怔了下:“这什么?不会是你手机被偷期间被盗刷了吧。” 店员妹子一听,也紧张道:“哎呀,那快看看,虽然这个手机系统的安全性很高,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防不胜防!” 秦骜看了眼,道:“哦,这个应该是师兄买的。” 阮余笙:“?” 秦骜把手机拿起来,给她看那条短信,只见上面的称呼确实是秦骜真名无误,而订的是一张后天从A市飞往G市的飞机票。 阮余笙问:“你师兄给你订机票干什么?你要出差?” 秦骜点了点头:“嗯,下周要去G市参加一个青年论坛。” “……”阮余笙嘴角一抽,“你怎么不早说,看来回家后我要开始给你收拾行李了。” “不用,我自己来就可以。” 两人并没有想到,从店员小妹的角度看来,他们正常交谈的情景像是被加上了十级粉红滤镜,以此拓展已经脑补出了一篇姐弟小甜文。 店员小妹小脸一红,心说哎哟还收拾行李,敢情这是同居了? ——漂亮jiejie和帅气弟弟的甜甜爱情,她磕到了,是真的! ☆、单宣纸 细问之后, 阮余笙才得知, 秦骜这次去外地要去差不多一周。 因此买完手机后, 她带他去理发店修剪了稍长的头发,然后再去买一些旅行装的日用品和新衣服。 毕竟是有亲生哥哥和众多前男友的人, 阮余笙对于买男装并不算太陌生,也知道一些性价比不错的牌子店。 考虑到秦骜年龄小,她还特意咨询了苏恒,了解了下现在的年轻男孩都喜欢穿什么。 秦骜是天生的衣架子,一进服装店,那些店员争先恐后地上来推荐,恨不得把店里所有的衣服拿到他身上试一次。 还好有阮余笙在旁边帮忙把关,选了几件风格比较合适的让秦骜去试了。 由于担心秦骜又做出什么画风诡异的事情, 阮余笙特意叮嘱道:“我不知道你之前有没有像这样来店里试过衣服……我不能陪你进试衣间,你进去后先拿号码牌,总之你就看其他客人都怎么做的, 跟着他们做就行了。” 秦骜点头, 听话道:“嗯, 好。” 店里的客人不只有他们两个, 与秦骜同一时间进试衣间的还有个年轻男孩,正好可以给秦骜当范例。 而那男生也不是孤身前来的,他的女朋友就坐在阮余笙旁边的沙发凳上, 一头栗色的梨花烫,身材娇小,长相可爱甜美, 和她男朋友一样看起来顶多二十岁。 阮余笙心想:这里可不是生活费紧巴巴的穷大学生敢进来的。 能进这家店买衣服,说明家境都很不错。 没一会儿,梨花烫meimei就小声地跟她主动搭话道:“jiejie,你男朋友是模特吗?” “嗯?”阮余笙多少能理解对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误解,莞尔道,“不是哦。” 梨花烫meimei露出几分羡慕的神情:“哇,真好,男朋友又高又帅。” 阮余笙愣了下,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那个回答,在否认秦骜是模特的同时却是无形中肯定了秦骜是她男朋友这一说辞。 她无力地解释道:“不,我和他不是那种关系。” 却不料女孩抿嘴一笑,眨了眨眼道:“我知道了,你们还在暧昧期是不是?jiejie,我觉得你们肯定能成,不用担心,刚才我观察过了,那个小哥哥眼睛只看你一个人呢,瞧都不瞧别人一眼。” 阮余笙转念一想,对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也没必要多解释什么,于是只有微笑不语。 男生换衣服要比女生快一些,梨花烫meimei刚和她说完话,就见两个男生分别从两个试衣间里一前一后地出来了。 梨花烫meimei的男朋友也长得白白净净的,头发还有些自来卷。他朝迎上来的女友展开双手,道:“怎么样?” 秦骜瞥了一眼,有样学样,也朝阮余笙展开了手,道:“怎么样?” 一字不多不少,连手臂举起的高度和摊开的角度都丝毫不差,依葫芦画瓢。 阮余笙倒没注意到了这一点,微皱着眉头道:“裤子还行,但上衣小了,换更大一码吧。” 她是按阮顾明的穿衣尺寸给男生选的短袖,但不知道是这家店的衣服码数偏小还是她低估了秦骜的肌rou,一件T恤被他撑得紧绷绷的,轻薄浅色的布料下男生的胸肌轮廓清晰可见。 实在是……有点过分性感了。 阮余笙不自然地偏过视线,虽然刚开始同居时她意外撞见过秦骜裸上半身,但由于事发突然,开门关门也就几秒钟的事,她根本没有正眼好好看。 他俩认识的时候就已经是秋季,每天她起床的时候秦骜都晨练回来了,因而在她印象里秦骜永远是一套英伦风的秋冬打扮,现在天气渐渐热了,她才发觉这孩子看起来瘦削,但脱下厚衣服后身材十分有料。 以后谁要是做了这小子的女朋友,还是挺有眼福的。 与此同时,隔壁的小情侣已经开始了腻歪模式,梨花烫meimei踮起脚给天然卷男朋友理了下polo衫的领子,亲昵道:“你啊,衣服都穿不好。” 她男朋友捏了捏她的脸,笑道:“这不是有你吗?” 秦骜看了看隔壁的两人,又看了眼阮余笙。 阮余笙:“?” 秦骜一本正经道:“我也要穿有领子的衣服。” “???”阮余笙这才看了下那个天然卷男生,疑惑道,“你喜欢他身上那一件吗?” 秦骜点了点头。 “……同个颜色?” “嗯。” 阮余笙有些惊讶,但毕竟今天是对方买衣服,于是道:“行,那你拿一个比这个大的码去试吧。” 现在粉红色早已不是女孩子的特权,很多男生穿粉红色也很好看,但秦骜居然会选这个颜色的衣服,还是让她有些意外。 秦骜很快就换了出来,加大一个码后确实更合身。 他肤色白,穿粉色正合适,还衬得他偏冷色的皮肤多了份气色,看起来比平时增添了几分少年朝气。 阮余笙眼前一亮。 “很适合!”她由衷道,“你年轻,是该多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