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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万物皆有道”云秀笑道,“我哪里都想去,哪里都可去,无所谓先后。只是——” 她扫了一眼这庭院,目光落在庭中银杏树上时,冬日枯败的干枝上忽又有黄叶摇摇满树。 风过光影碎,那幻觉一闪而逝。 “还记得就在这庭院庭院中,你说你有自己的宅子和俸米,可以养得起小仙女了。” 那会儿奉安观在,华阳真人在,阿淇在,令狐十七也在……她又寻回了十四郎。华枝春满,天心月圆。正是她人生中最称意的时刻。谁知转瞬之间便支离零落了呢。 “这宅子还是不要荒废了吧。”她含着笑,眉眼弯弯,“我们时不时回来打扫一二——若在野外寻不到住处,又赶上什么阴晴雨雪,还能回来烹壶热茶,睡席暖被。” “到时候我们都远在千里之外了吧。” “所以,你以为神仙是做什么用的?到时候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缩地成寸,什么门内门外两番世界。”她微笑道。 第103章 不知乘月几人归(一) 长庆元年六月。 临近傍晚时,暴雨才停歇。盛夏酷热稍稍消退,知了声似乎也不是那么聒噪了。枝头未干的水底映着雨后澄澈的碧空,中书省庭前的紫薇花开得越发娇俏烂漫。 柳世番自政事堂中出来,自紫薇花树旁经过,脚步不由便停了一停,心想,原来又到紫薇花开的时节了啊。 如今他已不在中书省中任职,新皇即位之后,便将他迁回尚书省,升任户部尚书——正经三品,还加了同平章事,依旧是当朝的柳相公。可本职既不在中书省又不在门下省,实际上已远离决策核心了。正所谓“夺我凤凰池”,何贺之有? 譬如今日天子突然说要销兵,若在过往,他必是天子最先宣召商讨的人,断不至于天子已同旁人商议出成策了,他才被召见奏对。 而既有成策,才召他奏对;既有意架空他的相权,却仍要授他户部实职,分明是考察他能否做回昔日那个劳力者,那个将一身才干都消耗在勤勤恳恳的执行旁人决策上的“功狗”。若他不肯认清局势,大约迟早都要被踢走吧。 这也是早有预料的事。 一朝天子一朝臣。 何况先帝去世得猝然,如他这般正当壮年的黑发公卿,身受先帝隆恩,满腔抱负都是以先帝在位为前提。新皇即位,若不重新熬驯一番,也怕用不趁手——只是,这就是对付鹰犬的手段了。 其实先帝服食金丹而性情大变后,柳世番便已萌生退意。但当此时,还是稍稍体会到了武侯写下“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时的心情。 君臣相得,真是可遇而不可求。 不过,他对先帝究竟有几分忠义,其实也很难说。 他成名早,入仕早,得志也早。认真算来已是四朝元老。先帝即位时,他已是榜上有名的窃取国柄的“小人”,官位虽不高,却和当年的宰相同罪遭贬。而后在朝中上下都为国帑和军费焦头烂额的奔走时,他受人保举,弃瑕录用。长达十年间,一直功高而位卑,多劳而少怨,才华横溢而任凭差遣——为了洗去污点,令先帝看清他的才能品性,也因不肯认罪、忏悔和谄媚,他主动将自己变成一条不可或缺的“功狗”。 而尽管先帝有种种去英明甚远的毛病,但至少在器量上不愧为雄主,最终尽弃前嫌也力排众议,提拔他为宰相。 是先帝一纸诏书,将他践踏入泥沼中,也同样是先帝金口玉言,令他位列庙堂之上。 而他为之鞠躬尽瘁的初衷,其实自始至终都没有变过。变的仅仅是“君恩”而已。 一言可杀之,一言可活之。予取予夺,无非如此。 要对此等庞然大物生出忠义来,得对危险钝感到何种地步? 如先帝那样的伟丈夫,正逢他功名心盛的少年时代也就罢了。年轻的新君对他这样的股肱之臣动用此般手段,未免没轻没重,驾驭失度。 良臣择主,这点傲骨他还是有的。 退位让贤吧——柳世番想。 他信手弹了弹紫薇花枝,雨滴如水精四溅。 同碰巧路过的新任紫薇郎略作寒暄。便拂了拂衣袖,往外朝去了。 出光范门,过下马桥,正要去寻自家牵马的老仆,眼前便横插进两个衣衫鲜亮的豪奴。 这个问,“这人都走没了,咱们是不是看漏了?” 那个不以为然,“宰相出行那阵仗,你又不是没见过。这还能看漏?” “可我听三哥……听咱们王爷说,那个柳相爷是什么什么……瓢和石头……那词儿怎么说的来着?” “……穷酸顽固?” “朴……朴实刚健!对,朴实刚健——柳相爷朴实刚健,不花哨,没排场,不显眼,让我们仔细留意着点儿。” “——他就是再不花哨,也是穿紫衣,佩金鱼袋吧。能有多不显眼?” 衣紫,佩金鱼袋的柳世番也不同他们计较,朴实刚健的迈着方步从他们身后走过。 俩人还在讨论,“你说要当上宰相是不是都得一把年纪啊?” “也不一定。我听说先帝朝有一年提拔了个宰相,不到四十,早先还犯过事儿。但是会筹钱,先帝要平藩镇,旁人说没钱打,要‘消兵为上’,他就往朝里送钱。他主持扬州院那会儿,每年到交供的时候,运钱米的船船头接着船尾,从长安能一直排到潼关去。这之后他就平步青云。不管朝中有多少人反对,先帝就是要提拔他。” “嚯!那他要活着……现在也还不到五十吧。” “也就四十出头吧。” “……真好。又发了财,还当了宰相。才四十来岁就享尽了富贵。” 俩人羡慕得直叹气。冷不防柳世番住了脚——他自认两袖清风,虽手中流财滚滚,却不曾染指分文。不但如此,连他家中那个蠢婆娘他也敢担保无锱铢贪渎——怎的到了连他名号都不知的人口中,就理所当然的“发了财”? 想了想,还是算了。他同两个粗鄙差役辩解什么。 恰老仆牵了老马迎上前来,柳世番接了缰绳,准备翻身上马。 两个豪奴却忽的想到,“……你适才说的那人,会不会就是王爷要找的那个柳相公。” “呃……这我就……” “四十来岁,头发还是黑的吧。还穿着紫袍……我们会不会真看漏了?” 两个锦衣豪奴凝着眉,总觉着他们好像见过一个似乎符合描述的人,却怎么也记不起再哪儿见过。 柳世番踩着马镫,朴实刚健的翻身上马。 也不回头去看那两枚纠结的后脑勺,只管撒开马蹄,慢悠悠的,摇头晃脑的走远了。 出建福门,绕道向东,走丹凤门前大街。 ——那两个豪奴是谁家的,柳世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