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文学 - 耽美小说 - 金科玉律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23

分卷阅读123

    他这学期第一次见席澍清,他给他们上第一堂课...那时已经开春了。

    席澍清没立即作答,他只是问:“今年的一月九号,那天,你都做了什么?”

    “一月九号...一月......”

    “仔细想想。”他揽过喻熹,摩挲他的上臂,手掌内脉脉绵绵。

    席澍清喜欢使用问句,他喜欢采用引导提问的方式让喻熹动脑思考,喻熹早已习惯跟他的这种交流模式了。

    只要席澍清发问了,他都不敢敷衍,定要细想一番。

    那天...他都做了什么呢。

    下章比较有意思,下下章更有意思。

    61、一席之地。

    建议大家重温一遍第四章~

    “九号...嗯...一月十二号是我爷爷的生日,我去他那儿陪了他一整天.......我在家!对,放寒假了!”喻熹回首往昔,思绪有点漫无边际,“前前一天...也就是一月十号下午我才到家的,我那时候还跟我爷爷说赶巧今年正好可以陪陪他...”

    “我想起来了!九号!九号那天考试...期末考试!”喻熹恍若大悟,“对对对!最后一门考的是法理学,下午三点多才考完呢。”

    喻熹这时候的脑回路有点清奇,他忽然一脸郁闷,偏头看向席澍清,“老师...您不会是想批评我上学期法理学考得一团糟吧?这...这也不能全怪我啊......”

    “这不是重点。”席澍清有点无语,他现在的关注点可不在这上面,“晚上,那天晚上你都做了什么?”

    喻熹讪然回神,意识到自己歪重点歪到外太空了。

    “呵哈哈...”他干笑两声,“晚上啊,晚上我能去干嘛...额...喔噢!打球......我跟我的小伙伴们...晚上一起玩篮球了啊......”

    他的音量越来越低,中间还断断续续。

    席澍清刚刚说的是,在一个冬日的夜晚一眼瞥见过他.......

    瞥见过.......

    喻熹微微张着嘴,脸上展现的表情难以形容。

    席澍清听得身边的人逐渐变得安静,变得一声不响了。他还是远眺着天边,眉目如画。云层的色彩越来越淡,呈现出一种疏浅的藕粉色。

    他牵动嘴角,终于决定要讲述一段他深藏已久的过往。

    “那晚,你跟你的小伙伴们一起玩篮球,你记忆的内容是准确的。”

    喻熹整个身子慢慢变得僵直。

    “结束后...你还跟你的室友王铭同学聊了半小时,对吧?”

    “......”对的,那时候他们俩聊到了如何学习篮球、王铭家乡生长的特产丑橘和关于寒假的一些安排等等内容。

    喻熹指尖开始轻轻颤动,甲床泛白。

    他全记起来了,包括那晚的一些细枝末节,记忆犹新。

    他涩声问:“您那天......在场外?”

    “嗯。”男人答道,他又补充重复,“我是外场后排的观众之一。”

    喻熹拿开席澍清的手,他木木的往一旁的一个竹编藤椅上一坐,以一种看起来很颓败的姿势贴靠在藤椅上。

    鼻腔生热,眼眶湿濛濛的,他抬手捂住自己的眼周,涌出的泪液倏而濡湿了他的手掌心。

    而席澍清靠在栏杆旁,垂眼看着喻熹,眼底是一片暗潮汹涌。

    他喉结上下滚动,慢慢吐词:“你不知道,我当时看了你一眼...跟那句歌词一模一样,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然后呢,然后就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

    席澍清想回归高校任教做科研也就是近几年才有的想法。

    F大法学院现任的那个姓孟的院长在席澍清读本科时是他们的研究生师兄,曾经还当过他们班的随班助教,他跟席澍清有着多年的同窗情谊。

    自席澍清跟他无意间提了提自己的想法后,这位院长因为新官上任寻求发展,决心要搞好学校的法学学科建设,正思才心切,于是他几番向自己的这位师弟抛出橄榄枝。

    可席澍清是什么人,他科班出身,师从名家,精通几门外语,还有多年海外留学的背景,他的科研能力绝对是走在现今一众青年学者前端的。

    他就是那种少见的面子和里子都是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且上得了台面的人。

    有这种身家,席澍清自然骄矜孤傲,对于接不接他师兄的橄榄枝,他其实是犹豫的。

    因为若是致力于在学术研究上取得重大进展,同市的那所政法类的大学明显才是更好的栖息地。F大不过只是个理工类的大学,开展法学教育的底蕴还不深厚,法学院的学科建设水平跟政法类的传统法学院是小巫见大巫,不好比。

    可这所理工类的大学里,有不少他的老熟人,比如他的同门师妹夏锦妍,这些都是绕不开的人情关系。

    一月八号,他跟院长一同出席参加了一个学术年会,第二天下午会议结束后,他顺道开车送院长回学校。对方醉翁之意,拉着他喝茶,期间一直在向他示好,可他最终还是神色迟疑的走出了院长办公室。

    傍晚,他想到cao场上散散步,也好思量一番再做终局的决定,毕竟悬而久拖并不是他的行事作风。

    他路过球场,看到了一群群年轻学生们在球场上毫无保留的展现自己旺盛的精力和对篮球的炽热喜爱。

    席澍清向来喜欢赤诚纯粹的人和事,而后,他驻足,多看了一眼,因为那一眼,他又看完了球场中的整场对垒。

    那一眼,近似致命的一眼,他到底看到了什么。

    他看到了一个飒爽又有智慧的耀眼少年。

    那个男孩儿有着青春洋溢的躯体和成熟敏锐的思想。

    他看到了喻熹穿着艾弗森黑红鲜明的3号战袍,奔袭于人群,他气焰嚣张的玩着变相过人,狡黠灵活的运球投球;他鬼手妙传,无私的助攻喂投队友。

    那孩子能在前线冲锋陷阵,也能在帐内指点江山。因为有军师的大脑,场上的局势风向可以说是由他一个人掌控着的。

    艾弗森是十几年前他自己也曾喜欢过的,那个仅凭一己之力带着整支队伍冲进NBA总决赛的76人当家球星,可事实是艾弗森刚则易折,无奈英雄末路,与冠军戒指擦肩而过,抱憾终生。

    眼前身着艾弗森战袍的那个少年,冷静镇定,有勇气有担当还懂得保持谦逊。即使风向变了他也不急不躁,能及时有效的布防、调整战术重拟策略,不一味地去横冲直撞拼血性。

    席澍清喜欢懂得动脑子的人。

    全场十几个小伙儿,他的目光一直在喻熹一个人的身上流连,胶着粘着扒拉着,黏稠无比,像人们贴在背后的狗皮膏药。

    结束后他看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