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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气急促,压迫感越来越强,“是不是看过墓心的书之后?” 李红梅摇头。 明恕继续,“迟小敏与你讨论过墓心的书?” 李红梅终于点头,额头上布满汗水。 明恕抓住这一刻,“你本就喜欢悬疑?你的学费生活费需要自己赚,除了上课,你的时间都花在打工上,你哪来的时间看?” 李红梅频繁摇头,“不,我,我有时间。” “是吗?”明恕问得很快,不给她认真思考的时间,“你的图书借阅记录上显示,你从大一到现在,读过的只有四本,全是职场奋斗类。墓心的是你第一次接触悬疑类?” “是,是。”李红梅已经控制不住语气。 明恕打乱问话顺序,让所有问题看上去缺乏连贯与逻辑,“你什么时候认识迟小敏?” “今年初。” “你什么时候开始看悬疑。” “也,也是今年初。” “你什么时候不愿意再忍耐,想要杀死你的室友?” 李红梅哑然。 明恕死死盯着她,语气一沉,“今年初,对不对?” 短暂的怔愣后,李红梅将脸埋进手掌,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 明恕听清楚了,她念叨着的仍是那句话——她们都该死。 “迟小敏太奇怪了。”明恕躺在萧遇安办公室的沙发上。沙发不够长,容不下他的两条腿,所以一条曲着,一条搭在外面,“如果她与李红梅残杀三名室友的案子无关,她为什么会突然失踪?李红梅看墓心的书,很明显是受了她的影响。但问题是,就算是这样,迟小敏也没有必要离开。她是想逃避什么,还是遭遇不测?” 萧遇安站在窗前,一时没有说话。 天已经黑了,玻璃像镜子一般,倒映出他的身形。 明恕闭着眼,一边在脑中过滤案情,一边说出来,“迟小敏如果真的是‘小鬼’,那是谁养的‘小鬼’?现在已经有两起凶案的嫌疑人读过墓心的了,李红梅和鲁昆都认为有些人就是该死,他们……哎,方远航说他脑子乱了,我现在也乱了。哥,你得陪我理一下。” 萧遇安拿来一个黑色皮质笔记本,也坐在沙发上,“你说,我听。” “现在一共四起命案。第一起,鲁昆在咖啡馆发狂,杀死两名吵闹的孩子,他看过墓心的书,认同‘有的人本就该死’,认为是墓心唆使他犯案;第二起,发生在科普游乐场的意外——这一起我认为可以暂时放在一边,因为偶然性太大,和另外的案子没有特别深的联系;第三起,罗祥甫被杀害并抛尸,传统人际关系摸排已经结束,他身边的人有动机,但都没有作案时间,我非常怀疑是他强行拍摄女性与儿童的行为为他引来祸端,这个还在调查;最后是第四起,李红梅一夜之间杀害三名室友,她承受了三年校园暴力,在再一次被欺辱之后,终于爆发,她和鲁昆一样,也看过墓心的。” 明恕一口气说完,看向萧遇安,“三起案子中,两起嫌疑人已出现,且动机清晰。如果罗祥甫确实是因为街拍而被杀,那这三起案子就有一个共同点。” “凶手们都认为,有的人本来就该死。”萧遇安说。 “对!”明恕眼中迸射出明亮的光,“不仅如此,他们还认为,被杀的不是人,而是妖魔!他们给自己的行为找到一个合理的解读,那就是猎杀恶魔!” 萧遇安缓缓道:“那迟小敏在其中扮演一个什么角色?” “这也是我想不明白的地方。她可以有很多种身份——碰巧认识李红梅的打工妹,别有所图靠近李红梅的‘小鬼’。”明恕双手握在一起,“她甚至可能就是墓心!你想,如果她是墓心,她会不会不满足于只靠影响别人?当她不满足的时候,她会怎么做?那不就是走‘线下’吗?这样李红梅就是她的实验对象。” “你的推测建立在她还活着的前提下。”萧遇安说:“想得更广一点,失踪无非两种可能,一是主动躲藏,一是遇害。如果她已经死了,李红梅有可能是凶手吗?” 明恕顿感一股寒意从尾椎冲了上来,“李红梅杀害她的理由是什么?” 话音刚落,明恕自己就怔住了。 那张在李红梅书中找到的便签再次进入他的脑海。 “想起什么了?”萧遇安问。 明恕将便签的事如实相告,又道:“我已经叫方远航去查李家的事了,估计很快会有结果。” 次日,李红梅的背景被查清—— 她是孤儿,但家人却不是正常死亡。她的父亲与兄长,在十二年前,因为与“外乡人”产生矛盾,而被打死。 第14章 猎魔(14) “我发誓这是我进入重案组之后参与过的最——刺激的案子!”方远航和多数资历尚浅的刑警一样,对命案有着超乎寻常的激情,“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出大戏啊,李红梅小时候也太惨了吧,那些‘外乡人’是什么来头?随随便便就能把人打死?还能逍遥法外十几年?” “重点其实不是‘外乡人’,是当地警方。李氏父子的死疑点和漏洞太多了,绝对不是我们现在了解到的这么简单。”易飞说:“你小子把亢奋的情绪收一收,再看一遍调查报告。” 难得被“老实巴交”的副组长教育一回,方远航还挺新奇,不仅没有收敛情绪,反倒更加激动。 刚从学校出来的刑警时常走向两个极端,一是像方远航这样,碰见命案就兴奋,案子越大情绪越高涨,恨不得成天追着案子跑;二是方远航的反面,害怕接触命案,见不得死状各异的尸体,闻不得臭气熏天的尸臭,能躲多远躲多远。 方远航现在的状态是重案组大多数成员都经历过的。明恕二十出头时也是这样,热血青年一个,闷头扎在案子里,重心全在嫌疑人上,无暇顾及自己,以至于案子一破,就被萧遇安逮到了不修边幅的丑相。 明恕的脸自然没得挑,五官生得很好,和特警支队的陆雁舟并称市局“双帅”。用方远航的话来说,就是可以组个组合,一起去娱乐圈混口饭吃。但与陆雁舟那种直男风格的帅不同,明恕很注意打理自己,在小细节上做足工夫,时不时臭美一下。 最明显的对比就是,两人一同从镜子边路过,陆雁舟看都不往镜子里看一眼,明恕却要瞄好几回。 可一旦案子来了,情况就彻底变了。 那次是明恕刚进刑侦局时,萧遇安以私人身份到冬邺市看他,他顶着一头支楞的头发,皮肤状态糟糕,胡子好几天没刮,凑近了还闻得到一股汗臭。 萧遇安就笑了。 他尴尬得无地自容,捂着自己的眼睛大喊:“哥,你没看到,你什么都没看到!你看到了也记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