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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锁打开后条件反射的蹦到他背上,然后不管不顾的蹬掉脚上的高跟鞋,我问道:“为什么你不喜欢呢?吃羊rou料理的时候你并不反感薄荷啊。”
艾瑞克不得不将东西先放下,匆忙握住我的大腿以确保我不会摔下去,他没好气的背着我换拖鞋:“我总觉得像在吃牙膏。”
我愣了一下,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如果你是指二年级我做的冰淇淋三明治,抱歉,那真的就是牙膏。”
那一年暑假,每天下午电视台都会播放一则美食选秀节目,周一是开胃酒,周二冷盘,周三是鱼rou……以此类推,周六是甜点特辑。我记得选手中有一位胖胖的棕发女士,手艺奇佳、说话风趣,因为喜欢她我立志要成为一名甜点师,mama还给我找了好些食谱。假期的末尾,趁父母都不在家,我用冰箱里的两大盒薄荷味冰淇淋做了几个造型独特的冰三明治(你知道,就算是名厨,第一个成果也总是不太好看的),做到最后一个材料不够了(有些是化了,有些是被我偷吃了),大厨为图省事,跑去楼上的卫生间拆了一只崭新的薄荷味牙膏……
毫无疑问,那个残次品被我送给了哥哥。
艾瑞克恼羞成怒,气哼哼的把我丢在沙发上:“今晚你没有甜点吃。”
我刚要抗议,就听到屋宇深处传来幼儿娇嫩的哭泣声,哥哥已经脱去西服系上了围裙,步履不停的立刻往房间里走去:“他有些感冒,今天好多了,出门前我喂过一次,可能是该换尿片了。”我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一时不能接受他嘴里也会吐出'尿片'这种单词。
“平时,平时是谁照顾他更多一些?”
“我们都很忙,有专门的保姆负责照顾他。”他熟练的弯下腰,检查小孩的体温和排泄情况,气味儿顿时有些难闻。我注意到孩子们的房间布置的非常可爱,女孩那一半几乎就是按照我小时候的喜好装扮的,贝壳小台灯和华丽的实木梳妆台,床上还堆着很多毛绒公仔,其中一只是我的老朋友了——长耳朵史迪奇。蓝色壁纸那边就简单很多,一张摇篮床和一个大衣柜,我猜卢卡斯现在还用不上太多东西。
“你要抱抱他么?”换好尿片后艾瑞克累出了一头薄汗,他把不甚安分的小婴儿竖抱在怀里,“终于又见到mama了,卢卡斯今天很高兴。”
……他长得很像艾瑞克,我是说,我当然没见过艾瑞克这个年纪是什么样子,我只是觉得他们长得很像。他戴着一顶乳白色的薄针织线帽(今天的伦敦确实有点儿冷),看得出来头发稀疏,一双乌溜溜的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就眼睛来说他长得更像我。
在眼泪汪汪的眼神攻势下,我溃不成军,双手投降,一边深呼吸一边稚拙的把这个软软的小东西从他爸爸手上接下来,动作僵硬,恍如一个很久没有涂油的铁皮机器人。他的身体很小,温热柔软,皮肤还散发着奶香……我口干舌燥的意识到这个小不点不是什么邻居家小孩,也不是宠物店里的小猫小狗,他是‘我’的儿子,是我骨之骨,我血之血。
“哥——”
“我们能不能不离婚?”艾瑞克静静站在我面前,发丝微乱,天知道他什么时候红了眼眶,“求你了,我们能不能不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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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妹子说不希望他们将来生小孩,怎么说呢,我本人并不喜欢小孩,我是个超级丁克,我也不认为和谐美满的家庭生活一定意味着小孩,但是对莎莎和艾瑞克来说小孩是必须的啊。他们都是受过伤害的人,小孩不仅是爱情的结晶,也是骨血的延续。
这个番外下一章就该完结了,写的好爽
番外女孩梦三十04 < Samantha(三缺嘤嘤嘤)|PO18脸红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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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女孩梦三十04
血缘真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当我微张着嘴,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时候卢卡斯同样面露疑色,他打了个哈欠,顺势将圆滚滚的脑袋依偎到我胸前,趁人不备小不点成功在我前襟留下了一片口水渍。我不得不把他放下,艾瑞克转身抽了张纸巾,指间闪烁的黑钻再一次提醒我,我们现在是一对离婚中的夫妻(很疯狂,我知道)。
“所以,”我干涩艰难的开口,“所以你还爱我?”
这已经不是'惊愕'了,这是'震撼'。我的意思是,从十七岁一直到现在?我什至不敢保证自己能十几年如一日的热爱一道菜式,或一个明星。
他的回答令我呼吸一滞:“当然。”
我猛地抬起头,发现那双琉璃般的黄色眼瞳里水光滢滢。三十三岁,大多数人在这个年纪已经成家立业,他脸上多了些皱纹和沟壑,头发、着装都不像二十岁时那么简单随意,青春少年的张扬沉淀成不动声色的精致内敛,他开始喷香水戴手表,开车时手机闪个不停。只有眼睛,只有眼睛还是一如往昔。
“我……”
在我的印象里,从小到大哥哥都是那种麻烦又龟毛、极好面子也极端坚毅的人,这种坚毅有时会使他走向自私和凶狠的极端,更多时候它就像一层薄而透明的保护壳,类似尊严,支撑着他的人格和选择。艾瑞克也许会软弱(他毕竟是人,人都有软弱的时候),会向比他更强大的人或势低头示弱,但那绝不是在我面前。
就像我想象不出自己会在多么绝望的情境下向他哭着求和,哪怕是小时候,我们关系最恶劣的时候,我也没想过有一天他会在我面前落泪。
我慢慢走过去拥抱他。从他断续的剖白中一个狗血又真实的离婚案例在脑海中拼凑成型,哥哥抱着我低声说:“那些话都不是出自本心,对不起,我只是害怕你觉得无趣。”
一片空白的大脑接收到关键字,我喃喃重复了一遍:“无趣?”
“你不喜欢唾手可得,也不喜欢一成不变,你永远真诚、激进,你喜欢新潮和冒险,总有层出不穷的奇怪想法,这正是你的魅力所在。我知道不该要求你改变,我担心的是……婚姻不是冒险,我也算不上是有趣的人,我怕你厌倦。”他顿了顿,“我们认识了太久,在你懵懂不知事的时候我就把你骗来身边…… ”
“什么叫骗?”我倏地从他怀里抬起头,对这种说法非常不满,“如果你是指十几岁时的那些事,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我当时很清醒。艾瑞克,我可不是那种会为了别人勉强自己的傻姑娘,如果不喜欢,我会直接了当的拒绝你。”
说完自觉双颊发烫,我又重新把脸埋进他胸口。是的,跟他上床是因为我也喜欢,我也享受,才不是因为什么'懵懂不知事'。十七岁还懵懂不知事的女孩不是智力低下就是缺乏正常的学校教育。
“我也喜欢你的。”在'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