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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成事的人分两种,一种是心思极度活络的人,另外一种就是特别死心眼的,钻牛角尖也好一条路走到黑也罢。许潇声就是这样的人。 其实以他的条件,要什么样的找不到呢?从小到大那么多漂亮的聪明的才貌双全的女生,从太平洋这一头到那一边,许潇声都没有动过念头。一个人在美国的时候也没有,他在忙着做兼职实习,攒简历阅历谈资话术,往更高的地方爬。夜深人静再把心里那个小女孩拿出来,在心里悄悄地亲一亲。 就是这么纯爱。他太死心眼儿,认准了一个就是这一个,好听点说叫做长情。应该庆幸祝光遥是个正常的女孩子,如果是坏女人,能把许潇声这种恋爱脑骗得底裤都不剩。 他也说不清楚祝光遥哪里好,总之全都好。从四岁到十六岁,不知何时开始他发现别的人都入不了自己的眼睛,而她的一颦一笑都是他觉得最可爱的样子。 许潇声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仔细地看过她了,此刻捧着她哭得花掉的脸和宝贝似的细瞧,祝光遥化妆品被哭得乱七八糟的,但是还是漂亮。她长相没有太大变化,但是打扮得更精致了,今天在公司里擦肩而过的时候就让他差点失态。他瞧着觉得下巴比以前尖了,婴儿肥也褪了,眼睛看着大了些。太好了,虽然错过了这么久这么久的时光,但好在他们都还年轻,一切都还不算迟。 他的大拇指轻轻贴着她的眼角抹掉她的眼泪:“别哭了。” 又说:“都是我不好。” 就这么几句话,不仅让祝光遥哭得更厉害,还让他进了她的家门。 不大的房子,八十平,是家里给她买的,装修得很舒适温馨。她进了洗漱间卸妆洗脸,看到镜子里狼狈的脸,崩溃更上一层楼。 许潇声规规矩矩坐在沙发上,还是忍不住悄悄打量起她的居处。她是很会生活的人,可能是女人的天赋,比他那样板房似的冷清公寓温馨百倍。 真好,能和她再见,能在她的家里坐着,空气里还有一点淡淡的小苍兰香氛味道。 其实许潇声已经连着加班很多天了。他靠在沙发上等着祝光遥卸妆,居然抱着胳膊就那么规规矩矩地睡着了,只有头低下去了一点点。 祝光遥出来,看见他好像不太对,轻手轻脚走过去,弯着腰看他,发现许潇声已经睡着,看样子累极了,眼下也有淡淡的青色。 他还是那么好看。 祝光遥谈过三任男友,算上初中早恋那一位,都是有点野的男孩子,长相打扮也桀骜不驯。她总是在找和自己相似的人。她自己也是有些反骨,大学在耳朵上打了好几个耳洞,染红色的头发,穿得像捡破烂的美国流浪汉,和别人组乐队做主唱。 可是年纪一岁一岁叠加起来,她上班,曾经的耳洞堵合,套着中规中矩的衣服,化很淡的妆,穿合脚的鞋,变得越来越温和内敛,和青春期浑身是刺的那个女孩子天差地别。 可是许潇声似乎一直没怎么变,和那些男神变秃头的故事不一样,他还是看起来干干净净又纯粹,心里好像只有他的那些向上的目标,无机质一样的单纯努力。靠近了,永远是那种纯白香皂的清香味。 他像一轮皎洁的月亮,从东到西,又从西到东照回了她身上。 许潇声是她最亲密的伙伴,他对她总是和对旁人不同的。那些他的关怀与偏爱,藏在他淡淡的言语和不经意的举动里,她却只把它当成时间的积淀来的友情。以至于迟钝至此。 而再深层地挖下去,是她不相信他会喜欢自己。他完美得近乎一个符号,哪怕近在眼前也像天边的月亮一样笼罩着只可远观的光辉。 许潇声。她心里轻轻叹息。在漫长的少年时光里,她也对他有很多个动心的瞬间。但是那种动心是因为他很好、大家都喜欢他。 怎么可以独占月亮呢?在稚嫩的学生时代里,月亮是大家的。 皎洁的月亮。 ……月亮。 她看着他,他长开了的脸庞,比小时候更加具现的男性气质,从眉骨到山根,蜿蜒到唇峰颌角,每一寸骨相线条都优美流畅,比幼时那种白净乖巧更添俊逸清朗。他是很出尘的长相,并不是精明刻薄的样子,总觉得应该扔到魏晋披白衣作竹林君子,而非在钢筋水泥森林里敲机械算盘。 小仙君的呼吸乱了一点,他睫毛颤了颤,醒来了,被近在眼前的人惊得微微一颤。 “…我睡过去了……”他目光闪躲,眼睛微微垂了下去。 “嗯。”祝光遥去吧台给他倒了一杯白水,家里没有一次性杯子,就拿了一个玻璃杯装了递给他。 许潇声接过来抿了一口,唇压在杯子上,脑子里突然想到了什么,耳朵微微红起来。 她的杯子,还有刚刚的那个吻。 玻璃杯子捧在手心里,他缓缓开口:“关于我刚刚说的,我是认真的。” 他抬起头看她:“我心里……一直都有你。” 喜欢太轻,说爱对她太沉重,他只说,我心里有你。没有花言巧语的一句朴实的自白,他把自己的心郑重的取出来,又轻轻地递给她。 不管怎么样,现在他只想待在她身边,软磨硬泡地赖着也好,只要别再分开。 “那你、你想怎么样?”祝光遥坐在他旁边,忍不住把脸埋进了掌心。 “追你。”许潇声把她的手拿下来,握在自己手心里,“可不可以?” 好了不起的策略家。祝光遥被他六个字冲垮,一张脸都被熏蒸成guntang的热度。哪里会有人,亲完了问可不可以追你? 他偏着头看她,目光很专注,亮亮的星子凝在两颗墨色分明的瞳珠里,见她没有答复,又歪了歪脑袋,轻轻叫她:“遥遥?” “不准叫遥遥!”祝光遥在心里大吼:好rou麻! “那我要叫什么?我一直都……” “连名带姓叫吧。”她说:“长大了叫小名感觉怪怪的。” “可是我们从小就是那么叫的,叫回全名更奇怪。”许潇声靠近了一点,他的手仍然牵着她没有放开。此刻两个人的小臂都贴在一起了,像是小时候一样亲密无间地并排而坐。许潇声究竟是真的纯然还是刻意为之?他说:“你也是,叫我小笙。” 小笙是他爷爷奶奶叫的小名,除了那两位老人家,就只有祝光遥这么叫他,有点女孩子气的小名,不知道是为了好养活还是为了迎合他的大名。 “……小笙。”她服软,带着妥协的意味。 “你还没有说,我可不可以追你?” 许潇声步步紧逼,并不因为打岔而忽略她没有回答的问题。 “这个……”她慌张极了:“说什么追不追?不是有说吗?这种事……是靠吸引,吸引。” “吸引?”许潇声复述了一遍。他是很聪明的人,“你要和我暧昧?” “暧昧也不是这样直接说出来的……你这个人!”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性格。”许潇声越靠越近,把她压到沙发角落,几乎把她严丝合缝逼入自己的怀里,“遥遥……” 他说:“我不怕。” 他身上的沐浴露香味都能闻到了,长大了的男人的身体胁迫她,紧紧贴着她,吐息交缠,十指紧扣。 “可以……”祝光遥已经退无可退了,“你追吧。” 许潇声捧着她的脸颊,原本就很近的脸越来越低下来,他guntang的呼吸的濡湿的舌尖、柔软的嘴唇,全部降落。 他的手把眼镜摘掉,他要更近更近和她靠近。这一天好像已经等了很久,几乎忘乎所以地要讨要一些好处。 祝光遥揪着他的衬衫。十年之后第一面,许潇声声称要追她、接两次吻。这样梦幻的剧情,以至于她不敢再想明天。 她最不会拒绝他,也不清楚自己究竟出于什么心态和他在接触,这是利益的衡量还是别的呢?他又好看又赚得多,知根知底又喜欢她。就好像突然得到一个和自己并不匹配但异常贵重的宝物,用不上也想占为己有。 祝光遥心里纷纷扰扰,走神得很明显。许潇声放开她,摸她的耳朵:“你分心。” “我在想……”祝光遥看了看他:“你要怎么追,怎么让我喜欢你。” 她以出其不意的方式把问题抛给这个乱人心的人。许潇声的手紧了紧,手掌贴在她的后腰上压着她。 太近了。他的喉结轻轻动了动,微微吞咽了一下。祝光遥的嘴唇被吻得发红,讲话的时候开开合合,勾着他一颗心颤。 他的鼻尖轻轻抵着她的:“我给你我能给的所有,不知道够不够。” 从前两家开玩笑,总说是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要结娃娃亲。他攒了些老婆本,满心欢喜眼巴巴地要给她。 “所有?” 许潇声眉眼软下来,说:“就当是我攒的聘礼。” 祝光遥被聘礼两个字惹得羞恼起来,心里又软得一塌糊涂。天已经完全黑下去了,室内昏沉而温暖,她贪恋许潇声的温度。 “好吧。”她的手探到他后脑勺摸他软软的头发,“你不会又突然跑掉吧?” “绝不会。” “感觉假假的,你要是我你也会觉得很不可思议……哪里会有你这样的人,头前十年销声匿迹,然后突然跳出来要追我。” “祝光遥,”他连名带姓地叫她,随后用手捂住了她的嘴。 “?” “你先别说话。”许潇声脸上有一丝羞愧,他眼睛湿润得像小鹿,让人怜爱。 “??” “我会又想亲你。” 许潇声觉得自己手掌下的那半张脸都要烫熟了,祝光遥追加了自己的手,连上半张脸的眼睛也挡住了。 老天爷,我不想活了。她心想。如果不是许潇声还在场,她绝对要在沙发上扭成一条麻花。 这早就超过暧昧的界限,以她浅薄的与男性接触的经验来看,暧昧是言语、眼神稍加肢体接触传情的阶段,而不是这样的直球,坐在他的腿上抱着接吻,两个半小时走完两个月的进程。 可是她根本无法抗拒。荷尔蒙飙升,她根本不能确认这是什么心理学原理,她千万不能再开口说话,她怕一开口就是:不如我们现在就开始交往。 许潇声轻轻移开了捂住她嘴唇的手掌。祝光遥想挪开自己的手来证明自己不是鸵鸟,可是许潇声的手把她的手继续按在了眼睛上。 在未知的黑暗中,是他的吻又一次降落。 第三次了,亲亲狂魔!祝光遥的嘴都肿了,眼眶微红地在他的怀里抗议。许潇声显然是憋久了,根本控制不了自己。 “……会不会吓到你?” “已经吓到了。” 他委委屈屈的:“我控制不住……我可以每天都亲你吗?” “……你做梦!” 祝光遥揪着他的领带:“你不要以为给你三分颜色……” “可是我好开心。”许潇声搂着她的腰,盯着她的眼睛说。 “……随便你。”她已经软掉了。 许潇声的电话响起来,是公司打过来让他回去加班。他应付了几声,同时把外套捡起来、整理了一下领带。挂断电话回过头来,脸上明摆着失落。 “明天早上,我来接你上班吧?”出门前他回望祝光遥,明显不希望被拒绝。 “……可以,大概……七点五十到这里就好。” “嗯,那我给你带早餐。”低着头看她,目光很温柔:“口味没有变吧?” 祝光遥觉得自己突然回到一种熟悉安定的气氛里。她突然有勇气抬头看许潇声,他的问题把她拉回年少的时候,他也是这样,在小区里的银杏树下等她,春夏秋冬,叶子绿了又黄,他在那儿等她来,手里拎着两个人的早餐。 绿豆粥、甜豆浆、豆沙包、榨菜火腿包、芝麻糖饼、红薯丝烙、紫米饭团、卤rou卷……她现在还可以报出一串。 他还是熟悉的那个小笙,不是那个别人家的孩子、年轻有为的海龟高管,他是她曾经两小无猜的竹马,吃一样的早餐,放学跑去街角的书店看同一本漫画,喝一瓶阿萨姆。 原来他一直都在,她甚至不用回头。 她怔怔看了一会儿,说:“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