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她妈是豪门大佬的白月光 第5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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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季柏轩眼里,儿子其实是一张白纸,他是怎么想的,他又是在怎样挣扎,他都冷眼旁观。 “方礼,虽然我把你带回了东城,但我绝对尊重你的决定。以后也绝不干涉你的想法,不过,你总在南城,不了解外面的世界是怎么样的,所以我才带你来东城,两种生活你都体验一下,再决定是当以前的季方礼,还是当季家的继承人季方礼。不管你做什么样的决定,我都不反对。” 季方礼心里一片茫然:他应该怎么做怎么选择呢? 季柏轩却笑而不语。 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不恋慕权势的人。 他儿时听过的最可笑的一句话便是「宁跟讨饭的娘,不跟当官的爹」,真是天大的笑话。 既然是他的种,就该做正确的决定。 也该去做正确的人。 - 郑晚所在的美容院每个月都会进货。 她们作为员工也能以内部价买到。 郑晚特意留心,拿了一支医用祛疤凝胶,让前台孙薇开单,孙薇连忙关心问道:“怎么是祛疤凝胶,郑姐,你是不是哪儿烫伤了啊?” “不是我。” 郑晚抬头笑道:“家里有人身上有一道陈年旧疤,想试试看能不能淡化。” 孙薇这才松了一口气,又说:“如果很多年了,那肯定是有难度。” 郑晚何尝不懂呢。 所有的疤痕都是越早解决越好。 时间越久,就越难。 所谓的祛疤凝胶的作用效果也极其有限。 下班后,她直接回了酒店。最近气候不好,她也不太愿意出去吃,严均成会提前回来,只让酒店或者澜亭的厨师送餐到套房。 “等下你先洗澡。” 饭后,郑晚推了他一下,催促他去浴室。 严均成不知道想了什么,脸上浮现出淡淡的笑意。 郑晚无可奈何,自然知道他误解了。 正要解释,他却攥住了她的手,她措手不及,等反应过来时,已经被他带进了浴室。 “哎!” 郑晚勉强镇定,“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是。” 他干脆利落地抱起她,将她放在洗手台上。 “别。” 她确实不太喜欢在浴室,没有着陆点,好像他是她唯一能抓住的浮木。 “知道。” 他只是低头,拿起放在一旁的梳子,一下一下地给她梳着头发。 “干嘛。” “很喜欢你的头发。” 她伸手搭在他的肩膀上,眼里有着笑意,“那你要不要留长?” 他不说话,粗粝的手掌从她的脸颊下挪。 这可能是他的癖好。郑晚迷迷糊糊地想,确实也是怪癖,他对这一头一尾的行为似乎情有独钟,会沉默注视着她,帮她一颗一颗解开扣子,直到她没有任何的遮挡,他也会替她妥帖地穿好。 她不合时宜地想起申城人吃蟹。 浴室的水汽越来越多。 郑晚最不想此刻照的镜子也模糊不清。 …… 虽然计划都被打乱,但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 严均成平躺在床上,一只手枕在脑后,一只手扶着她的腰。 她拍掉他的手,认真严肃地用眼神警告他。 跪坐在他旁边,她拿起从美容院拿来的祛疤凝胶,往指腹上挤了点。这才靠近他,轻轻地在那道疤痕上涂抹开来。 严均成一瞬不瞬地盯着她。 身体也下意识地紧绷,连带着手掌也不自觉地收紧。 郑晚撩起眼眸看他,安慰:“放心,这是医用祛疤凝胶,经过质检的。可惜,如果早一点处理的话,还真的能淡化,你这道疤看起来有很久了,我也只是试试。” “嗯……” 他依然盯着她。 郑晚的一颗心却下沉。 这是她第二次问起这道疤了。他这个人虽然话不多,但只要是她问的,他都会回答。 现在如此讳莫如深,也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这道疤跟她有关,他不想提起。 很早前,她就知道。 关于他的事情,她最好只问他。 他不会愿意看到她去询问或试探旁人他的事情。 给这道疤涂上了凝胶后,她又在他旁边躺下,下一秒,她又被他搂着…… 沉默了一会儿,她低声问他:“当时痛吗?” “还好。” 他闭着眼睛,哑声道。 一阵静默。 听到她的叹息声,他才缓缓问道:“你想知道?” “你说,我就听。” 郑晚知道,严均成会说的。 她问过一次,他可以不说。 这是第二次。偶尔也会觉得自己不过是仗着他的在意,她知道他所有的弱点,知道自己要怎么做,会让这个男人卸甲投降。 原本她也认为,过日子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过去的事情,他不提,她也可以轻轻越过。 可又怎么可能真的面对这一道有故事的伤疤不闻不问呢? 她做不到。 “出了一次车祸。”他语气平淡,仿佛只是在谈论明天的天气如何,轻描淡写地提起那一段过往,“车祸不严重,我当时赶时间没注意,腿上被刮了一道很长的口子,还有……” 他捉住她的手,俯首,让她摸摸他藏在头发下的一道浅疤,“还有这里,没骗你,确实不严重,只是缝了几针。” 郑晚在想,她不应该再问了。 问下去又有什么意义呢?她回不到那个时候,即便能回到那个时候,她还是会做出同样的决定。 一切都该到此为止。 她不问了。 “是什么时候的事。”却还是问出了口。 他沉默许久,就在她以为他不会回答她时,他沉沉开口:“大一入学报到前一周。” 大一。 好像已经过去很多年了。 郑晚其实也记不清自己是哪一天离开东城、踏上去往南城的火车。 她记得,那一天天气特别好。 所有的一切都那样美好,天是蓝的,微风是热的,空气是新鲜的,自由的。 她要离开她生活了十八年的城市,前往一座完全陌生的城市,开启一段未知的人生经历! 第39章 严均成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在高考之前,郑晚一直都认为,他身上有她这辈子都无法企及的品质。 他克制而自律,冷静又沉稳。 她也为之沉迷。好像就没有他不会解开的难题,也没有他不会做的事。 尽管他性格沉闷又强势,但她也喜欢他,她不是没有心,知道他对她是嘴硬心软。 嘴上说着不会永远喜欢她,但他对她实在称得上极好。 她偶尔提起一句新城区开了家生煎包店,不过排队的人很多。 她只是随口提一句,第二天他就会给她买来。 轮到她做值日,他也会放下手中的试卷,沉默地替她做完。 她课间困顿,趴在课桌上补眠,等醒来时,身上披着的是他的校服,鼻间也都是他衣服上散发出的淡淡薄荷味道。 她也能感觉到他对她的迷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