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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他负能量。 之后,谢兰生又向对方请教了些问题。 其实兰生也想自己建立一个独立影展,可以打青年影展的旗号。目前,只有西宁那个影展如火如荼越办越好,但谢兰生想办一个电影定位跟它不同的。因为2014年北京影展被停办,抗议的人还被关押,这次,他在几个偏远省份走了一走、问了一问,其中几个很支持他,但全部都明确表示参展影片必须过审,还说省里可以配合,在电影节举办之前把电影片迅速审审,让电影节如期进行,谢兰生挺无奈的。 他还是觉得审查尺度太紧了。 ………… 告别北京国际电影节的负责人,谢兰生跟电影局的副局“川局”又见了见。 对着川局,他再一次表达出了他对审查的建议:希望审查委员会能削减管理者的人数,增加从业者的人数,这里从业者既包括导演、制片、影评人、策展人、记者,也包括文化社会学的学者、儿童教育专家,甚至可以参考欧美,还包括平凡人,尤其是带子女的平凡人。也就是说,削减行政管理的成分,增加行业自治的成分,同时促进审查人员的年轻化、“无罪化”,别总是秋后算账,“谁给过了就等于谁犯错了,就等于谁觉悟不够高了”。在这样的机制之下,从业者从专业角度阐释电影说服其他人,争取更多行业自治,而不是行政管理。 他还是觉得现今标准太严太严了。打个比方,商业片中“负面现象”必须已经被解决了、已经不存在了,“当下问题”不被正视。第二位拿“欧洲三大”的大导曾呼吁分级,电影局则回复他说“电影全部代表中国”,可问题是,中国就是这样复杂呀,因为复杂,才立体,才勾人。 经常有人说导演们“摄制烂片还怨审查”“怎么xx能拍好片子,你不能?”兰生觉得十分无语。在正常的状况之下,总有一些人想拍或者擅长这个题材,也有一些人想拍或者擅长那个题材,百花争鸣。“A擅长拍某个题材,那BCDE都应该擅长拍同个题材,他们要是拍不出来他们就是破烂导演”的逻辑完全是狗屁。 ………… 到下午,谢兰生跟电影学院一个领导又聊了聊,同时还有加州大学的一个终身教授,研究娱乐法的。 谢兰生想说,如果审查必须存在,那它未来发展方向该是“人治”变少,“法治”变多,可是,中国娱乐法、电影法这个领域一片空白。人才、教材完全没有,相关规定一片混乱,娱乐产业市场规模、法制建设并不匹配。美国娱乐法、电影法的研究则十分活跃,加州大学法学专业一直包含相关课程,也提供硕博学位,于是,谢兰生跟电影学院的大领导提了一嘴,政法大学、电影学院是不是能开设课程,培养人才,从法制的那条路来推动审查的前进,比如,完善电影公司行政诉讼的流程。 中国2004年就开始草拟,也是“文化产业第一法”,“文化法治第一步”,可据说,其中进展并不顺利,许多问题悬而不决,到现在也没出来[注]。 他们几人想谈甚欢。看的出来,电影学院那个领导对增设“法学”也觉新鲜。目前,电影产业的投融资、版权保护等也要律师。 再出来,谢兰生跟那个教授自然而然地继续聊。 “分级目前并不现实,准备工作是很多的。”那个教授说,“首先,如果电影施行分级,各电影院如何保证少年儿童无法进去?能全做到吗?的执行力度一直很软。这个部分不做推进电影分级无法实施。”“第二,目前中国电影盗版依然横行,十分猖獗,这个问题不解决掉电影分级还是不现实。第三……” “嗯,对,还有市场以及观众。”谢兰生说,“遥远将来审查、分级比较可能双管齐下。审查把握一些因素,分级负责另一些因素,比如暴力,一个官方控制,一个民间控制,这样不少内容就能上了。不过,中国电影没好莱坞几十年的成熟机制,好莱坞的大制片厂出品10部保证不亏,可咱们……现在,如果审查的基础上再加分级等等东西,每部电影市场更小,电影公司盈利更难。准备工作也包括这些。” “是……” 兰生其实并不认为电影可以真正自由。相反,他早清醒而又悲观地认识到一件事情:它始终在政治当中,无法挣脱,艰难求生。 美英法等没有审查,可是人们可以发现,虽然它们没有外部审查,却有内部审查,或者说市场审查、自我审查。 以美国为例。1900年左右镍币影院天天播放yh电影,针对下层美国观众,于是1908年圣诞期间纽约市长关停影院,随后,被一半的州强制禁映,整个邦统一标准在这时候提上日程。同时,yh电影横行市场,美国的反电影势力十分广泛十分强大,而制片厂迫切需要一个和解,在这样的环境之下,长袖善舞的威尔·海斯成立了“海斯办公室”,他帮片商与政府等进行周旋争取上映,并出台了个,规定了不能拍的,用以讨好各州政府以及那些反电影派。好莱坞八大制片厂联合支持,而因为八大制片厂垄断影院,中小片商不得不从,也就是说,“行业自律”是强制的。到了1948年,派拉蒙案打破垄断,“八大”剥离旗下影院,对的反抗为成为了一个可能。而后,1953年胜诉,1960年,电视冲击电影行业,好莱坞的工业体系为了生存迸发能量,把“新价值”带进电影,不再遵守海斯法典,到1968年,正式实施。可随后,大制片厂一直包揽好莱坞的电影大片,自由主义与美国梦等“新价值”约定俗成,行业、市场无比默契,“反叛电影”观众极少。所以,这能叫作完全自由吗?谢兰生也不大清楚。 总之,目前来看,比较现实的做法,一个是在审查委员会争取到更多席位,实现更多行业自治,一个是法律框架内规范化整个流程,实现更多法治管理,第三个是在各方面为审查 分级双管齐下做些准备,最后一个是,等时机到了,就全面推动审查转为分级,虽然似乎十分缥缈。 在分手前,谢兰生跟对方教授又说到了资本问题。 他们两人全都认为成熟机制是必要的。好莱坞的“电影预算=预售金额x3”“投资银行一把把投,而不是一个个投,吃市场不吃项目,因为最后总是赚20%”“保险负责超支部分”等等模式并不可行,因为那是独占了80%全球票房的好莱坞。不过,中国市场目前这些“对赌协议”“保底发行”让电影公司确确实实心急火燎狗急跳墙…… 再告别是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