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文学 - 耽美小说 - 北游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60

分卷阅读160

    也不曾穷极尽头。

    暂时回归初始之神神位的时霊看着第一个出现在他眼前的伪神,终于注意到了以前没有在意过的东西。

    他望着斯图尔特神魂眉心的那一道暗红丝线,眼底闪过一丝兴味。

    竟然是这样东西?

    「法则,为什么它会出现在这里?」

    目光落在不知何时跑来围观的法则的方向,时霊难得关心了一下正经事。

    毕竟在这之前,自由联盟的那帮神明对时霊来说最多只是叛逆的自家小孩。信自己也好,不信自己也罢,他没有那么多的情绪去在乎这些事,最多被咎修提醒的多了,才顺手教训一顿。可是如果是有人得到了那样东西的话,那么伪神就是被人带坏的自家小孩,以他的性格,可不喜欢自己的世界出现这种情况。

    法则也是第一次注意到这一点,毕竟伪神的存在虽然对不少小世界造成了破坏,但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世界自然演替的一部分,时霊不在意,它也没有在意到哪里去。

    不过而今……法则知道时霊目前只是勉强能够动用天赋神力,既然初始之神难得关心了一下世界,它自然也不会泼冷水,嫌他懒得自己查。

    「……是你第一次用神力帮助洺祁的时候。」

    当时毁灭之力和创始之力第一次接触,自然有引发一些不良反应,比如说空冥界的神殿被肆虐了一番【所以洺祁你不是第一个毁掉过空冥界的人:-D】,而诸方小世界也有发生过震荡。这或许就是本该在神明不可触及之地的牵魂丝会流落小世界,最终被一个神明所得的原因了。

    不过一发现这件事又跟某神的养成游戏有关,饶是从来没有过情感这种东西的法则也无奈了。

    真不知道这一次的初始之神到底是怎么诞生的,又是怎么长成现在这幅样子的……

    时霊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神念一动,斯图尔特神魂深处的牵魂丝已经落入了他的手中。

    他想了想,抹去了上面存在着的另一个神明的意识,然后将它绑在了自己和洺祁的小拇指上。

    「阿时?」

    洺祁自然认出了这样东西,有些不悦地皱起了眉,对于有神竟敢利用这种东西让本该是阿时信徒的神明背叛阿时感到恼火。

    谁料时霊一个轻描淡写的动作就让他心中毁灭的欲望降了下去,结结巴巴地唤了声阿时的名字,就再也说不出别的话。

    牵魂丝的作用他不是不知道,两个神魂用牵魂丝连在一起后,必会互相影响,强的一方影响弱的一方。想来那个获得牵魂丝的神明就是利用这种手段激起了被他种下牵魂丝的神对于神界和阿时的不满,从而结成自由联盟的。

    但是,到了他和阿时的境界,牵魂丝自然没有这样的影响力。不过,它却能够让被连结的两个等质灵魂互相吸引,而不会因为两神的神力属性相对而互相排斥。

    「下个世界早点找到我吧……」

    时霊微笑着望着洺祁,柔软的光辉似乎洒落在了这座阴暗的地宫。

    「你不是想独自照顾我长大吗?」

    心思被戳穿,某种甜蜜瞬间化为了羞涩。洺祁涨红了脸不敢看时霊,却突然感觉到自己左手紧扣的那只手消失不见了。

    「阿时?」

    他慌乱地回头,只看到面前之人开始消散的身躯。

    「时间到了,这具身体已经支撑不下去了。」

    以世界之力塑造的身躯到底无法负担初始之神的力量,不过如今的告别,只是为了下个世界的相逢。

    「洺祁,找到我。」

    「……嗯。」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卷的正文完结了,洛尔塔和斯图尔特的后续会在番外里交代,包括巫神殿的未来,阿时离开了之后大巫的身份怎么办之类的问题

    暂定下一卷的题材是架空古代,会实现洺祁想要养成阿时的心愿的√

    第113章 番外·沃伦篇

    我叫沃伦·阿米利亚,职业魔族尊者,特长……制作傀儡?忍痛?

    嗯,总之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天前我死了,然后现在我发现我又活过来了。

    我知道这话听着很假,你们一定会以为我在编故事,或者是昨晚做梦了还没醒,但是我以我的人格担保,我说的所有话都是真的。

    什么,你们不相信一个魔族尊者的人格,因为魔族听着就不像是什么好东西?

    拜托,职业歧视是不对的!

    唉,果然这个世界上还是以貌取人的人多。

    况且,我活过来以后发现自己转职了,我现在已经不是魔族尊者了。

    你问我转职后的职业?

    好吧,虽然说出来以后就更像湖绿了,但是作为一个诚实并且有问必答的好人,我还是要说,我转职以后,成了巫神殿的大巫。

    没错,就是刚刚在万众瞩目下揭穿了路易莎·菲利克斯那个女人的真面目,在菲利克斯三世、莱斯利亲王、温蒂·布莱克小姐、卡瑞拉先生、霍奇伯爵等人以及洛尔塔的共同见证下加冕的第八代大巫,艾尔索伦冕下。

    我就知道我这么说你们肯定当我是在讲笑话,虽然这一切都是真的,但是你们硬要这么认为我也没办法。

    不过这次活过来以后,我才发现原来我死了活、活了死已经不知道多少次了,就连转职都转过三回了。

    恩?什么?最初的职业吗?

    你们不是当我说的是天方夜谭吗?为什么还那么好奇?

    好吧好吧,我有问必答。我最早的职业,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吧,不过大家都叫我“圣王”[略得意]。

    你们又不信了?

    要知道,现在大陆上的两大山脉还以我命名呢。

    嗯,没错,我最早的名字就叫亚历克斯·阿米利亚。

    第一次转职啊……

    [哭唧唧]他们不爱我了,大家都叫我“人族的叛徒”ORZ

    (╯‵□′)╯︵┻━┻什么叫这个称号更符合我的气质?你们隔着灵障能感受到我的气质?

    不就是当初爱上了一个立场对立的存在吗?我也没有做什么不利于人族的事啊……害得我还不得不故意逼走了一个徒弟。

    唔,我收过两个徒弟。大徒弟是个挺灵气的小孩,就是小时候苦了点,性格比较压抑,所以不敢让他再跟着我冒险。小徒弟是……我一个朋友的孩子,很乖,也很敏感,有些事骗不过他,所以只好让他留在我身边了。

    不是不负责任了,起码我个人认为,这是最符合他们俩性格的处理方式。

    好吧,确实没有尊重我那两个徒弟的意见,也没有给他们选择权。不过我那不是第一次收徒弟、照顾小孩子嘛。

    之后啊……

    之后出了一点意外,我把我小徒弟也送走了,我喜欢的那个人……也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