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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还跟着一个十二岁的男孩,是她三十岁上与现在的老公所生的儿子吴童。“妈。”沈凌不冷不淡的喊了一声。郑莉香自从有了吴童这个儿子后,对这个与前夫生下的女儿何晓倩的态度就大不如前。导致何晓倩后面对她妈的态度也冷冷淡淡的。沈凌穿来了以后便照搬原样。郑莉香嗯了一声,牵着儿子的手下楼去了。沈凌进了门换了拖鞋,没有急着放下书包而是先去饮水机前接了杯热水,边喝边往她的房间走去。何晓倩的运气还不算太糟,郑莉香后面嫁的这个老公,也就是她的继父是个好人。他对何晓倩和对自己的儿子一样好,何晓倩住的这间房不仅光线很好,房间的书桌上还有一台电脑。电脑是台式机,虽然远没有她从前用的那个笔记本精致小巧,但对几百年没有接触过电子产品的沈凌来说已经算得上很好了。沈凌把书包放下,克制住自己想要上网的念头,从书包里掏出一份份试卷。本以为高考过后,她会与这些试题作别,哪想到系统会将她带回到06年,让她穿成了一名高三学生。沈凌刚穿来的时候,本以为系统所给的任务会是让她考上一所比较好的大学,哪知事实与她所猜测的完全不一样。系统给她的任务则是让她成为一名网络作家,拥有的读者越多,积分也就越多。沈凌被快穿系统砸到之前,的确是看过不少,但是动笔去写却从来没有试过。倒不是她对自己的文笔没有自信,而是参加工作以后,每天下班以后就快累成狗了。只想躺在床上刷手机,实在是没有精力再干一份工作。所以她对成为网络作家这件事,心里一点底都没有。不过她也不太着急,系统这次给了她五十年的时间,反正来日方长。而且她觉得,自己现在既然穿成了一名高三学生,还是先把高考这关过了再说。沈凌将一张卷子做完,就听见外面传来开门的声音。她抬头看看表,已经是下午五点半,应该是吴叔下班回来了。果然不到一会儿,客厅就响起了吴叔的声音,“晓倩,童童,快出来,我买了菠萝回来。”沈凌放下手里的卷子,出来道:“吴叔,我妈和童童出去了。”吴叔微微皱了皱眉:“你妈一定是带童童去超市买零食了。这样每天惯着他把零食当饭吃,不是爱他,是害他。你妈怎么就不明白呢?”沈凌笑了笑,没有说话,帮着吴叔将菠萝切成小块。这个时候正是初春,菠萝刚上市的时候,沈凌放学回来,闻了一路的菠萝味。只是口袋里没有多少零花钱,所以即便想吃也没钱买。这会儿见吴叔买的这两个菠萝看着又大又水灵,沈凌将菠萝切好以后,便拿着叉子吃了起来。“最近复习的怎么样了,有把握考上本一吗?”吴叔就是吃菠萝的时候,也不忘问沈凌的学习问题。沈凌后世的时候上的是普通的二本大学,她的数学实在是学得不怎么样,重来一次,她也没觉得自己在数学这门课上开了窍,所以多半要走老路了。她老老实实的说了自己的情况后,吴叔道:“二本也挺好的,女孩子嘛,书读的再好也还是要嫁人的。嫁个好老公比读什么学校可重要多了。”沈凌对此话可不敢认同,吃完了菠萝便回房里继续做卷子去了。今天是星期五,各科老师每人都给他们发了两张试卷,加起来就是十二张卷子。沈凌是先从最简单的做起,做完了两张历史卷子后,便去做政治卷子。政治卷子还没有做完,郑莉香带着吴童回来了。沈凌听见他们在客厅里就吴童的吃零食问题大声说了几句话,吴童便溜进了她的房间,手里拿着一堆零食,张口道:“姐,我要看动画片。”沈凌将电脑打开,给他找了个经常看的动画片,便出来帮郑莉香做饭。郑莉香从超市里买了不少食材,有蔬菜,有牛rou,有鱼,还有两斤生排骨。他们家星期五晚上的时候惯常会做一大桌子好吃的,每每到这个时候,郑莉香才会掌厨,平常时候一般都是由吴叔做饭。郑莉香虽不爱做饭,但厨艺很好。厨房内很快就飘出食物的香味,七点的时候,一家人就已经坐在了桌前,边看电视边吃饭。吃完饭,沈凌回去仍和卷子做斗争,她想早点把卷子做完,争取在明天完成所有的作业。这样星期天的时候,她就有了一天的空余时间。她准备利用这点空余时间,将空间里一些值钱的东西拿到典当行换成现金。星期天的时候,沈凌借口要去同学家里玩,从她所在的居民区出发,坐公交车到了最近的一家典当行。沈凌从空间里拿出去的是一对银嵌绿松石手镯,一对连珠纹金手镯,几个嵌宝石戒指。典当行接待她的人查验了她的身份证后,便请专家来给这些东西做鉴定。最后沈凌从典当行里出来时,背着的书包里装满了现金。她怕去银行会遇到熟悉的人,不好解释现金的来源,索性背着书包回了家,只取出了几张百元大钞,然后将包里的十几万现金全放进了空间。接下来的日子和之前没有什么两样,沈凌继续冲刺高考,郑莉香一如既往的偏心儿子,吴叔偶尔看不过去妻子溺爱儿子两口子吵上几句。这样平淡而又琐碎的日子过得很快,高考到了。临考的前一天晚上,沈凌将要用到的准考证、签字笔、铅笔、橡皮等等一一检查好才睡下。接下来的两天,沈凌毫无压力的答完了所有的卷子,觉得不出意外的话,自己应该会和上一次高考一样,上个普通的二本学校。主要是这次数学太难,她后面好几道大题都不太会做。等成绩下来以后,沈凌看着比自己前次高考只多两分的成绩,觉得自己的预感还真的挺准的。选专业的时候,沈凌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汉语言文学。她想在大学的这四年时间里好好研究一下怎么写,而汉语言文学,她一来是学过,二来是这个专业对写很有帮助。只是选择要上哪所大学时,沈凌有些犯了难。前世上过的那所大学,她已经吃腻了里面的饭菜,自然不想再经历一次。而她现在所在的这座城市倒是有两所合适的大学,可是沈凌觉得要是继续留在这里的话,很多事情做起来都会不太方便。沈凌衡量了一番,最后选了a市的大学。a市靠近大海,空气新鲜,可以吃到正宗的海鲜,最重要的是那边的房价会在08年以后涨到一个很高的价格。郑莉香现在的心思全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听到女儿要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大学,她也没什么感觉,只是觉得女儿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大学,每个月的生活费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