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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池总 第1章 青年今年22岁了,他父亲终于同意他归家。 因为他在19岁那年,书也不读了,吵着要和女人结婚。 那女人青年的父亲看不上,不管是家境还是样貌。 可是自己儿子就跟被鬼迷心窍一样,说女人怀孕了,他要和她结婚。 大概是没想到一向乖顺得儿子,会这么执拗,父亲把青年赶出家门,以为逼青年一逼,他们就会分手。 然而没有,青年和女人结婚了,还生了个儿子。 后来,是父亲的合作的友人劝父亲,便总算同意青年回来。 那是一顿饭局,父亲、友人,青年还有那个女人。 那女人不爱说话,也不搭理父亲,老父亲虽然生气,但还是要看孙子。 孙子挺乖的,只是长得不像青年,也不像女人,但是很眼熟,父亲一时间想不起来究竟像谁。 友人端着酒,朝青年敬了一杯。 青年诚惶诚恐地端起杯子,说叔叔好,手抖,还洒出来一些。 父亲看不上青年那小家子气样,正要发火,友人便握了握他的手,将他脾气压了下来。 友人说:“都长这么大了,连孩子都有了,不错。” 他语气很祥和。 父亲冷哼:“还不是让人不省心。” 这话说得倒不完全对,在19岁之前,他的儿子,向来乖顺。 当然,父亲不知道的是,他乖顺的儿子,除了十九岁就要结婚,十八岁的时候,还向他的友人。 就是青年喊叔叔的人,张开了腿。 饭桌上,青年垂着眼,一直照看儿子。 也同样感受到了,叔叔落在他身上,那专注深沉的视线。 带着点热度和怒意。 最为离经叛道的事,青年十八岁的时候,就做了。 对比他大十五岁的男人,有了欲望。 自己送上门被睡。 他听到叔叔说小时候抱过他,脸上不由泛起了红晕。 这人哪止小时候抱过他,在那栋别墅里,在他十八岁的时候,这男人在每一个地方都抱过他,还从来不带套。 说什么好久不见,在那次见以后,就没见过了。 明明三年前,他插着他,拍了许多照片。 最爱他被弄完后,那地方合不上的模样。 他被睡了一年。 十九岁,他清醒了,他离开叔叔。 找到自己的真命天女。 结婚了。 他不辞而别,只把钥匙门卡留在别墅,便离开。 第2章 青年和叔叔相遇在青年十八岁生日那天,青年家还是挺有钱的,父亲打算给他大办生日宴。 中午在人还没来齐的时候,青年躺在后花园的躺椅上,脸上盖着书,暖洋洋地晒太阳。 然后他就听到了有人喊他父亲的名字,那人的声音很低,像大提琴音,很好听。 然后青年就用食指抵着书本,稍稍往上一掀。 刚开始太亮,他视线是朦胧的。 只听到衣服滑过树枝的沙沙声,再一会他就看清了。 男人自一片朦胧中走出,似要走进他梦里。 长得挺高,五官立体,不完全像亚洲人,倒是一头发很黑,眼睛带点深邃蓝。 叔叔挑开一截横到他脸上花枝,眼神落到青年脸上,突然就笑了。 叔叔说,你长大了好多。 青年还在那一笑里没有回过神,他把脸上的书拉了下来,仰着下巴:“你是谁?” 叔叔走到他面前,替他挡了大片阳光:“你可以叫我叔叔,我是你父亲的好友。” 这人明显比他父亲年轻上不少,还是混血。 可惜青年没见过这个人,他心存疑,却也知道,不是谁都能进他家后花园。 青年太阳晒久了,一身懒骨。 他非常自然地朝这位初次见面的叔叔伸出自己的手,让人拉他一把。 叔叔不仅拉了他的手,还绅士地半搂住了他的腰。 他顺着力道,靠近了叔叔的怀里。 他闻到了些许,算得上性感的香水味,刚开始浓郁,然后渐渐散开,带了点后劲,让青年有些昏了头。 青年不太好意思地站直了身体,他不够叔叔高,靠得近了,还要仰起脸:“爸爸不在这里,他这时候应该在书房。” 叔叔冲他点头,看向别墅的二楼,是要走开了。 青年突然鬼迷心窍地,他听见自己以一种奇怪的腔调说了句话:“叔叔有烟吗,可以给我来一根吧。” 他的声音很绵软,黏糊,听起来几乎像是撒娇了。 叔叔看了看他,喉咙里发出了笑声。 然后从自己西装口袋里,取出一盒香烟,不知什么牌子,青年也是第一次抽。 他故作老练地将烟含进嘴里,垂下纤细的睫毛。 青年的好友总说青年的睫毛很长,垂眸的样子,又有几分无辜,让人很有破坏欲。 当然,这位好友是个弯的。 青年自己也是,但他没有同别人出柜过,除了那位好友。 他用舌头拨了拨嘴里的香烟,缓缓抬起眼睫:“帮我点烟吧,叔叔。” 然后他看到叔叔的喉结动了动,不一会,一个打火机凑到了烟下。 火苗升起,带了点油的味道,烟头被烧红了。 青年缓缓地将自己人生中第一支烟,品进嘴里。 他说:“叔叔,味道很不错。”他指烟。 后来,他也知道了叔叔身上的香水味是什么,tom ford烟叶香草。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身体内外,都是这股香味。 第3章 当晚宴会,来了许多人。青年乖巧地跟在父亲身边,一个个听父亲介绍。 青年端着杯酒,穿着小礼服,被勒出窄窄腰身。 父亲终于带他到在花园里认识的那个人身前时,青年已经喝得有点醉了。 他两颊有些红,嘴唇也是红的,只有一双眼,比先前更亮更湿,漂亮得过份了。 叔叔像不认识他,好比那点烟交情不存在一样,像个陌生人一般,听着父亲的介绍。然后将他的名字,在那双好看的唇里,细细磨了一阵,再说出来。 青年听着他的名字,被这个人这样念出来,身体一下就更烫了。 他眼神闪躲,在父亲面前,他一向乖巧,进退有度。 而现在,不知怎么地,平时的机灵,都被青年忘之脑后,浑身上下,都因为自己的名字在别人嘴里过一遍,而软了。 叔叔叫他黎钦,然后说好名字。 父亲见自己儿子不吭声,只一昧埋着头,不由道:“秦肃,这我儿子,你之前还抱过他骑大马呢。” 叔叔挑眉,将神情有些闪躲的青年看在眼里:“是啊,当时还那么小。” 青年终于抬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