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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去挑战魔王了。”莱特开心的握拳,眼睛非常明亮,带着对未来的希望,以及达克尼斯看不透的雀跃。 “为什么要赶在伯特莱姆先生的生日前,去挑战魔王陛下呢?”达克尼斯好奇,这有什么联系吗?来挑战我还要挑日子的么? “是这样的,我想要砍下魔王的头颅,送给父亲做生日礼物。魔王是父亲的宿敌,如果由我这个勇者之子取得宿敌的头颅送给父亲,父亲一定会很高兴的。” 啊,我怎么在达克面前直接说出来了!达克是个魔族啊!这样对他太不尊重了。 “哈哈,原来如此啊。” 达克尼斯无奈的笑,总有人想砍我脑袋怎么办。 太好了,达克不计较我的失礼,真是个好脾气的人啊。 “不过父亲好像不同意我的做法,一定是因为不想看到有人死去,所以才否定了我的提议吧。明明是勇者,却对人类和魔族一视同仁,真是太帅了。” 伯特莱姆头号脑残粉莱特·沃瑞尔上线。 “…………”达克尼斯不这么觉得:难道不是因为你打不过我么?你个战五渣。而且生日那天收到一个血淋淋的人头做礼物,实在是太不详了,正常人都不会高兴吧。 我对这小子不错,结果这小子心里都是想着怎么做了我,甚至是砍我脑袋,要给点颜色看看才行。 “莱特,”达克尼斯叫回花痴状态的莱特,“你最近实力提高不少,不如我们来切磋一下吧。也让我看看你这阵子的成果。” “好啊,我早就想和达克你打一架了,达克你看起来很强的样子。先说好,等会不要放水。” “嗯,莱特你可是强大的‘勇者’啊,我怎么会放水呢。”达克尼斯摩拳擦掌,准备好好收拾一顿这个只想着砍自己脑袋的中二战五渣。 放水?你想太多了! 莱特摆好战斗姿势,收敛了刚才的笑脸,向前走了几步,一个瞬间来到达克尼斯眼前,凌厉的剑气裹着剑锋正要从头顶挥下;达克尼斯轻笑一声,抬手轻轻一挥,瞬间凝成的冰盾轻易防住这一剑,盾牌化成碎片飞散在空中,透明的碎片折射了阳光,闪到了莱特的眼睛。 莱特眼前一白,有些慌张正要退后,此时达克尼斯右手握拳,一下砸中莱特的鼻梁。 毫无悬念,莱特被达克尼斯一击秒杀,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就飞了出去,鼻血在空中滑出优美的弧度。 莱特倒地前在想:这场景有点熟悉啊,好像在魔界也被人这样一拳打飞过呢。 “没事吧,莱特?”达克尼斯来到莱特身前,对仰面朝天的莱特伸出了手,心里却在暗爽:哈哈哈这招还真好用啊。 达克尼斯的浅金色发丝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却比阳光更加耀眼夺目,轻易夺走了莱特的全部视线。 莱特轻轻握住达克尼斯修长的手,达克尼斯稍一用力,莱特便被轻松拽起,身体猛地脱离地面,还没有站稳,不小心撞进眼前温暖的怀抱,莱特双手抓住达克尼斯的双肩保持平衡,抬眼便对上了达克尼斯血红色的双眼,整个人恍若跌进了红色的漩涡之中,轻飘飘的没有重心,心跳的频率快到不能想象,好像下一刻就会因为心跳过快而窒息。 达克尼斯伸手托住莱特的后腰以防跌倒,掌心的热度隔着衣服源源不断传给莱特,奇妙的热度又循着血液流遍全身,莱特觉得自己很热,这种热度和中暑那种还不一样,这种热格外让人躁动。 如果此时有人经过后院,会发现两人抱在一起,正保持着一个相当暧昧的姿势,似乎空气都变得暧昧无比。 两人都没有动,达克尼斯先意识到这个动作暧昧至极,十分不妥,率先放开了莱特,作怪的手放回了身侧,轻咳一声缓解环绕两人身旁的暧昧氛围。 莱特才反应过来,讪讪收回停在空中的双手,有些尴尬的缩到背后,心里却回味着刚才那个让人眷恋的拥抱。 两人一时无话,莱特先开了口,“我输了。达克,你果然很强。” 达克尼斯勉强扯出一个微笑,“还好啦,只是我运气好,莱特你被光闪到了眼睛,不然我也不会那么快战胜你。” “说起来,达克,我总觉得刚才的事我之前经历过,应该是在影之森吧。”莱特努力回想影之森的事情。 “好像在影之森,有个人冲我打了一拳,我当时好像是被自己的佩剑的光魔法闪到了眼睛。” “啊,我不知道呢。等我经过影之森的时候,你已经倒在地上了。”达克尼斯赶忙止住莱特的话头。 开玩笑,我怎么可能承认那是我干的!居然还能想起来,我真是太小看你的记忆力了。 “算了,不想了。对了,达克你是第一次来人界吧?等会我带你在附近逛逛吧,我保证你一定会爱上珀瑞莎的。” “嗯嗯,那等会就拜托你当向导啦。”达克尼斯眯起眼睛,笑容非常阳光。 莱特的大脑空白一片,理智一溜烟跑到了天边,默默地咽下口水,慢慢把手放到心脏的位置,感受自己躁动的心跳。 莱特觉得和达克做朋友真是太危险了,尤其对心脏非常不友好:谁让他长得太好看了,只一个笑容自己的灵魂都被勾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三见啊,生命大河蟹哈哈哈( ̄▽ ̄)"~ 第12章 抢婚?抢婚! 莱特和达克尼斯两人在家吃完午饭,下午便出了门。 勇者家位于珀瑞莎帝都中心处,周围是繁华的街道,店铺、摊贩在大街上排了一长条,各种奇异的魔法道具,新出的手机,富有特色的小吃应有尽有,大街上人来人往,不同种族、国家的人流连于街头,行人喧哗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 莱特和达克尼斯不缓不急地穿梭在人流之中,在这停下看看,又在那停下驻足,达克尼斯对珀瑞莎十分感兴趣,今天难得有个机会当然要仔细逛逛。 十年不来人界了,没想到发展的这么快。像是手机这种东西,十年前还是贵族才有的,现在居然人人都有了,时代变了啊。 莱特看到达克尼斯心情不错,非常高兴,尽职的向达克尼斯介绍珀瑞莎的风土人情。两人继续前行,达克尼斯在一家书店停下,拉着莱特走进去,然后又抛下莱特,一头扎进漫画的书架,翻起新到的漫画书。 莱特知道达克尼斯是个游戏宅,非常喜欢漫画一类,看到达克尼斯的行为也只是无奈的笑笑。 莱特想起在魔界,达克尼斯带自己在伯德镇闲逛的时候,街道给人的感觉古老又传统。摊贩大多卖的是各种魔法有关的东西,虽然吃的用的也不少,但是和珀瑞莎是没法相比的。比如珀瑞莎五年前就普及了手机的使用,而魔界大多依然是用魔法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