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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这样也好,省的这些人毛手毛脚冲撞了主子。 “给小老板也倒一杯,这个蛮好喝的。” 坐在对面的婉嫔捏着帕子,紧张的留意着,眼见辛琪端起杯子,要送到嘴前,成败在此一举了。 “这茶不能喝!” 紧接着,身子扑了过去,抬手把茶杯扫落在地上,“砰”的一声,杯子碎在地上,四分五裂,众人看着突如其来的变故,面面相觑,发生什么了? “娘娘,这茶里有毒,不能喝。” 婉嫔“扑通”跪下,将军夫郎和辛贵妃反目成仇对她有什么好?得到利益最大的是皇后! 只要她及时阻止,推给皇后,残.害皇嗣,她就不信皇上不废后? 如此,辛贵妃要记自己的好,皇上也要记自己的好,将军夫郎还的记自己的好。至于辛贵妃?她根本不放在眼里,和这个傻子斗,根本不需要她谢婉用大招,到时她就是最大的赢家。 “婉嫔,你?” 皇后气的手指发抖,面色铁青:这个贱.人,居然敢临阵脱逃,反咬一口? “来人,把婉嫔拉下去,胡言乱语,不懂礼数,关到宫里反省反省。” “慢着!” “皇上?” 宇文赋在御书房一直心不在焉,担心辛琪被人欺负,再看看自己的小伙伴坐立不安的样子,找到组织般拖着蒋烨过来看看。 前脚刚踏进凤栖台,里面的响动已经飘进了耳朵,拦住正要通报的太监,蹑手蹑脚走了进来。 “给皇上请安。” “免了,婉嫔,到底怎么回事?” 宇文赋极力压制着胸口翻滚的怒火,下.毒?他倒要看看谁敢? “小野,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蒋烨管不了那么多,看到牧野手里还握着杯子,抬手夺走丢在了地上,这些人,敢害他的小夫郎,该死! “皇上,就是这样,臣妾若有半句虚言,天打五雷轰,是皇后娘娘逼迫我们,不信您可以问其它姐妹。” “皇上恕罪。” 那些妃子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傻了,“哗啦啦”跪了一地:商议的不是这样啊?既然事发了,只好推到皇后身上,不然倒霉的就是她们。 “是吗?你们都是无辜的?” “臣妾冤枉,的确是娘娘要挟我们,请皇上明察。” “橙子,去叫太医,看看壶里是什么药?” 等待的时间总是无比漫长,一屋子人大气都不敢喘,生怕殃及池鱼:“回皇上,是断肠草。” “砰”宇文赋一脚踹翻了旁边的桌子,“断肠草?哈哈哈,你们可真有本事?” 跪着的妃子满脸疑惑,不解的瞟了眼对方:不是堕.胎.药嘛?何时换成了断肠草? 婉嫔如遭雷劈:皇后是要同归于尽?该.死,早知道就不插这脚了,她们都.死了多好?千算万算,没算到皇后如此狠毒? “来人,把这些妃子,侍女都关冷宫去,没有朕的命令,不许任何人探望。若有差池,提头来见。” “遵命。” “皇上,臣妾冤枉啊,皇上?” “冤枉啊,皇上?” “皇上,臣妾可是救了贵妃和将军夫郎啊?” 怎么会这样?她精心布置的这一切,还有何意义?若被关进去,皇后不会放过她的。 “救?婉嫔,不要把别人都当傻子,拉出去。” 辛琪傻愣愣的站着,她从未见过宇文赋这种样子:浑身上下散发着嗜血的气息,那双好看的眸里盛满怒火,感觉下一刻就会爆炸。 揪着衣角,慢腾腾蹭到旁边,拽拽宇文赋的袖子,抱住他的胳膊:“文公子,你别生气,我没事。你摸摸,孩子好好的,你这样,我很害怕。” “辛琪,对不起,是我没有保护好你,是我的错。” 紧紧把辛琪搂在怀里,撕心裂肺的疼:若那些人没有窝里反,是不是他现在看到的就是具尸体了? 即便情况再混乱不堪,只要天没塌下来,日子就的过,宴会也还的举行。终归是不能让外人看了笑话,哪怕早就是个笑话。 歌舞曲艺,美酒佳肴,奇珍异宝,宴会一如既往和乐,奢华。唯一区别大概就是除了贵妃,后宫无一人出席,包括皇后。 京城这几日最热门的话题是什么? 一是皇后带领众妃谋害皇嗣,被关进冷宫。 二是那个他们平日里最瞧不起的村夫牧野,居然是牧侯爷流落在外的唯一血脉! 众人还未从震惊中清醒,又被皇帝的一道圣旨,砸的眼冒金星,头晕眼花。 废除皇后,遣散妃嫔,从此,不设后宫! 大街小巷,男女老少,议论纷纷时,岭南国各大府城,一夜之间,冒出数十家名曰“天宁斋”的饭馆,在三月三日晌午,同时开张了! 开张当日,免费献了张食谱,引的十里八乡一窝蜂的往过跑。据说,天宁斋的东西最便宜才两文钱,并且,买的越多,价格越贵! 岭南国上下都在猜测,这是什么阴谋诡计?还是商业政策? 几日后才知,原来,这是将军为了给夫郎庆生,送的礼物! 从此,镇南大将军又多了个外号:宠.夫.狂.魔! 作者有话要说: 到目前为止,正文部分,就彻底完结了!这是作者君首次开文,整整一个月,从零收藏到走到现在,很感激一直支持我的小伙伴。曾经也羡慕过同时开文的小伙伴数据哗哗涨,但后来有天发现,哪怕涨的慢,每日也在涨,而且从来没掉过,这难道不是种鼓励? 每日写完文,都要改好几遍,生怕剧情混乱,逻辑不通,等等各种问题出现。直到自己觉得满意了,才敢往出发。不过现在回头看看,依旧有许多地方写的实在不尽如人意。也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继续提高。 不管怎么样,这是个好的开始,作者君会继续努力 ,写出更好的文章。 感谢一直支持我的小伙伴们!虽然很想给大家发红包,无奈你们的作者君还没有签约,只好抱歉了!可千万别嫌弃我哦!mua~咱们新文再会! 这是篇记忆与现实穿插的文。 叶森(攻)是云溪村人口中的“小混混”,喜欢穿奇装异服,占着个头高大,一个助跑就能跳过孩子们头顶,经常吓得学生们哇哇大哭。 花颜(受)家乡发大水,随爹娘落户到云溪村,是村人口中的“乖娃子”,乖巧可爱,学业出众。 叶森最是讨厌这种好学生,本以为和花颜没有任何交集的他,某一日他娘不顾反对,要他娶了花颜?叶森花招百出,想要退了这门亲事,谁知却越来越喜欢花颜... 于是,云溪村的那个混世魔王,突然转了性子... 只是,幸福和乐的生活,因友陷害,从此没了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