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6
书迷正在阅读:被BOSS锁定仇恨值该怎么破、天王有部手机、佞臣凌霄、楚巫、小崽他爸不是人、山海大学安全就读指南、她倾倒众生[快穿]、帝国最后的少将[星际]、遛rou段(H)、[泰坦尼克号]是我的,别抢!
文人学子知道了,一定会痛斥陆寻几声,但陆寻本就是这样想的嘛。 安墨斋这样一个风雅之所,自然是不会有话本子的,不过游记倒是有好些,而且有好几本都是陆寻没有看过的,因而她在逛了一圈之后倒也真的有了些兴趣。 拿了一本细数江南各地民俗的游记,陆寻看得正入迷,却被身边骤然传来的响动给惊醒了。 第37章 程越 砰! 安静的安墨斋里突然传来这样一声沉闷的响声。 这响声来得突然,离得陆寻又近,惊得看书看得入神的陆寻浑身一颤,手里的书也因此而被她下意识的扬手一甩…… 哗啦! 就见得原本被陆寻拿在手里的书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最后径直飞向了陆寻右侧,离着她大概有五六步远的一个人,还正好就糊在了那人的脸上。 陆寻默然。 她要是现在说她不是故意的,也不知道别人会不会信? 天知道,她真的不是故意的,完全是被那突来的响声给吓到了。 然后,就见着被陆寻扔出去的那本游记,先是在那看不清面目的人脸上停留了片刻,这才发出一声轻响往下落。 眼看着就要落到地上了,那人突然伸出手来一把将书接住。 陆寻见状也松了口气。 在大安朝,读书是一件并不容易的事,若是家境好便也罢了,对那些寒门学子来说,想要有一本自己的书更是难上加难,也正因为难得,所以众多的寒门学子对待书籍都是极为爱惜的。 这安墨斋里出没的读书人本就多,要是叫那些偏激一点的读书人看到陆寻这样糟蹋书,只怕都得拉着她狠狠痛斥一番,若是叫人知道她是陆家的姑娘,说不得还要给陆老太爷脸上抹黑。 如今那人将书接住了,陆寻当然得松口气。 不过…… 下一刻,在看清楚这个突然弄出声响吓了自己一跳,又被自己扔了一本书糊了一脸的人是谁时,陆寻又猛地沉了脸。 那人是个年约十六七岁的少年,看起来倒是挺斯文的,身上还有那么一股子书卷气,很容易就让人心生好感。 当然了,陆寻可没有对他生出好感来。 程越。 想都不用想,这个名字就浮现在陆寻的心头。 这是前世与陆寻同床共枕了十几年的人,叫陆寻想不熟悉都难。 陆寻下意识的皱了眉。 前世那十几年,她与程越顶多也就能算得上是相敬如冰,要说有多少感情那还真是个未知数,尤其是程越后来还想着攀高枝,试图休了她另娶能让他借力的安喜县主。 想到这些,陆寻又不由想到了重生前与晏池见过的那一面。 程越,他不敢休你! 晏池是这样说的。 而后来,程越也果然只能偃旗息鼓。 陆寻原本对程越是心存了厌恶的,但在想到这些时,却又忍不住笑了笑。 三哥…… 到底还是护着她的。 只不过她还没来得及离开程家,就已经重生了。 至于程越…… 前世做了十几年相敬如冰的夫妻,这一世他们还是离得远远的各自安好吧。 事实上,若不是前世的陆家败落了,以陆寻的出身,也不可能嫁到当时才有了兴盛之意的程家去,这一世想来她与程越也不可能再扯上任何关系。 这样一想,陆寻便忍不住松了口气。 她快速上前几步,将那本游记从程越的手里猛地拽出来,然后扭头就走。 既然他们要成为路人,当然不用再有所纠葛。 而程越,这时候却很有些莫名地看了陆寻一眼,忍不住开口唤道:“姑娘……” 陆寻顿住。 她扭头看向程越,没好气地道:“你吓我一跳,我用书砸你一下,这也算是扯平了,可千万别想着讹上我,我可不会认的!” 说完再不看程越一眼,就这样离开了。 程越被陆寻气得够呛。 程家如今在京城虽然没有多响的名头,但程越自己却是个争气的,今年不过十七岁就中了举人,按先生的意思,再多历练个几年,中个进士应当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到时候再有程家举族之力支撑着,程越未来的前程总不会差到哪里去。 说程越是少年得志,那还真不会有什么不妥的。 可现在,他竟然被这个砸了他一脸的姑娘认作了是个会拿了这种小事去讹人的小人,程越只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尤其是,他看得很清楚,那小姑娘在看到他之后,眼里可满满的都是厌恶。 她认识他? 可程越细想了好一会儿,也没想过自己什么时候见过这小姑娘,这样鲜活的小姑娘,他要是见过,肯定不会就这样忘了。 那么,她是谁呢? 陆寻可不知道程越在她离开之后还想着这些,又回到书架那边挑了几本游记,她便回了卫氏的身边,也正好卫氏这时候也将需要的东西挑好了。 卫氏挑了一套文房四宝,虽然算不得安墨斋里最好的,但价格也着实不便宜,花了一百三十两银子,相比起来,陆寻挑的这几本游记就算不得什么了。 拿了东西,卫氏便领着陆寻出了门。 因这里离珍宝阁也算不得远,卫氏和陆寻便也没有上马车,只是让丫鬟们将东西放回了马车上,然后慢悠悠的朝着珍宝阁逛了过去。 珍宝阁也是京城的老字号了,听说珍宝阁的东家祖上就是给宫里的贵人们打造首饰的,因而对宫里的贵人们最青睐的样式极有研究,再加上珍宝阁有几名手艺极为精湛的老匠人,出自珍宝阁的首饰头面不仅做工极为精巧,就连样式也从来都是独树一帜的。 也因此,京城但凡是有头有脸人家的女眷,在挑选首饰时,首选都是珍宝阁。 自打陆府除服之后,卫氏也给陆寻打了不少的首饰,但在卫氏看来,疼女儿那是怎么都不够的,如今既然有机会出门来逛逛,再给陆寻挑些她喜欢的首饰,这又能算得了什么? 陆寻是知道卫氏的心思的,因而压根儿就没有推辞,到了珍宝阁就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的挑选起自己看得上眼的首饰来。 珍宝阁的首饰在京城无疑是最出挑的,不过陆寻好歹也多活了十好几年,见过了未来十几年最时兴的首饰,如今这些首饰自然也就不太能入她的眼,挑来挑去也不过挑了一根玉簪。 卫氏见了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