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文学 - 耽美小说 - 因果抽奖系统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3

分卷阅读53

    林了,厨神您亲自做一顿呗?去我家那小饭馆儿,整一桌好吃的就成,当然食材得你自己买了,不然就成我请客了。”

    上次吃了月饼之后,他们还想着估计丁朗就会那么些吃的,恰好月饼做得好罢了,之后又吃了鸭血粉丝、烧饼和包子,他们才敢相信自己宿舍就住着个厨神,所谓厨神在身边啊。

    虽说丁朗这些天肯定赚了不少钱,不过租实验室、买实验器材什么的肯定要花上不少,所以几人也不会敲诈得多离谱,更何况他们早就对丁朗的手艺感到好奇了,所以提出这么个主意来。

    丁朗自然应允,他可是突破了S级厨艺的人,如果说去饭店吃的话,倒还不如自己整一顿。自己弄的话吃起来也放心些。

    这么说好之后,大家在一个周四晚上一起去了刘建伟家的小饭馆。

    周四生意也不忙,刘爸爸刘mama特地腾出两个锅给丁朗做菜,其他人在包厢里打扑克。

    食材都是上午去菜市场买的,很新鲜。

    丁朗把茄子放入开水蒸锅中蒸之后准备先忙汤,今天他打算做排骨莲藕汤,排骨入开水锅焯一下,起油锅,放入姜末爆香,然后放入焯好的排骨大火翻炒,等排骨表面金黄后喷入些花雕酒,放入几片姜片翻炒,干闷五分钟后把开水注入锅内,大火烧开锅转小火慢炖。

    炖排骨得有四十五分钟,趁着这个时间丁朗捞出刚刚蒸完的茄子,放凉在一边,切好香菜,大蒜剁成蒜泥。

    茄子还没放凉,他把海参切条焯水,准备先做道葱烧海参。海参被称为“无为之物”,因为沙多气腥,所以很难料理,而葱烧海参这道“以浓攻浓”的做法,以浓汁、浓味入其里,泽色表其外,色香味形具备。而且这道菜营养丰富,资肺补肾,很适合早【哔——】的吴方超。

    等葱烧海参做完,茄子也差不多凉了,用手撕成一条一条的,放入适量香菜、蒜泥、生抽、醋、香油和盐,搅拌均匀就可以上桌了。

    刘建伟的mama把茄子和葱烧海参端上桌,丁朗洗洗锅准备下一道菜,何旭点名的牡丹燕菜。

    这牡丹燕菜是何旭家乡H省的名菜,也被叫做洛阳燕菜,主料是白萝卜、海参、鱿鱼和鸡rou,成品燕菜只见一朵牡丹浮于汤面之上,菜香花艳。

    丁朗之前已经有蛋黄蒸糕雕了朵牡丹花,中餐厨师不仅刀工是考校的一点,这雕工也很重要,而且丁朗之前系统升级还被送了颗雕刻的技能丸子。这还是他抽中厨艺技能之后第一次雕东西,这朵牡丹花雕得栩栩如生,看着就雍容艳丽。燕菜之所以叫燕菜(又称假燕菜)就是因为武则天觉得这道菜有燕窝汤的味道,但实际上,燕菜里面只有萝卜鸡丝这些材料。

    这菜不仅考验雕工还考验刀工,萝卜要切成两毫米粗的细丝,刘建伟的爸爸mama在一旁看着丁朗颇有架势的模样简直惊呆了,完全没想到这个跟自己儿子一样大的少年居然有一手这么好的刀工。

    这菜最后还得蒸上半小时,丁朗把它挪到一边的蒸锅上,继续做菜。

    何旭点了道牡丹燕菜,王睿清则点了道地三鲜。这菜简单,不过越是简单的菜越难做出彩,刘爸爸做了这么多年的菜自然看得出来丁朗有功底,甚至问丁朗家里是不是开饭店的。

    “不是,只是我对做饭什么的比较有兴趣。”丁朗心虚地解释。

    地三鲜之后就是胡东点的南瓜花炒鸡蛋,这菜是家常菜,不过南瓜花比较难找,早上他找了半天都没找到还是到人家塑料大棚里去摘得。不过这南瓜花做菜得处理处理,花柄去皮,花托去表,花朵去蕊,然后把鸡蛋打散在油锅中煎好,变黄就铲出来备用,最后加少许油炒南瓜花。做法简单,成果味道也很不错。

    这道菜结束,排骨也炖的差不多了,丁朗掀开锅盖,把切好的藕段放进去继续炖煮。

    其他人都点了菜,丁朗自己则是做了道龙井虾仁,又把那天让他突破了S级厨艺的汪豆腐给做出来了。这些完了,差不多一桌菜就结束了。

    反正外面也没客人,让服务员在外面看着,刘建伟的爸妈跟丁朗端着龙井虾仁、汪豆腐和最后出锅的莲藕排骨汤也跟着上楼去包间里吃饭了。

    不过门一推开丁朗就看到桌上那些菜几乎不剩什么了…

    正把最后一筷子海参塞嘴里的王睿清有些心虚地说:“哎丁朗你做菜真挺好吃哈!”

    作者有话要说:3K,还有5K晚上来,我去洗澡吃饭了ヾ( ̄▽ ̄)Bye~Bye~51粗长君来了_:з」∠_

    最后丁朗只得又给自己和刘建伟的爸爸mama下了三碗阳春面才算饱,人生如此艰难,尤其碰到几个一点菜都不给他剩的室友_(:з)∠)_

    吃完饭,吃太饱的几人干脆走路回学校,八戒扭着小屁股甩着小尾巴跟在后面哼唧,它刚刚完全忘记了自己的主人,吃得饱饱的,现在正满足呢。

    时间就这么不急不慢地晃过十月份,进入了十一月。

    十一月的首都,天气已经挺冷的了,气候又干燥,不少人的皮肤都干的起皮,倒是丁朗一直保持水当当的状态,又一次让妹子们羡慕嫉妒恨。

    十一月中旬,发生了一件事。

    这天丁朗刚从实验室回来,研究有了很大的进展,他心情挺不错的。

    走到宿舍楼下,他的脸黑了。

    只见二栋楼下的垃圾桶旁,有一只小笼子,里面躺着一只兔子——很显然,这只兔子已经死了。

    那是一只白色的兔子,很小一只,整个身体以一种很诡异的姿势蜷在一起,显得很是僵硬。

    只需一眼丁朗就分辨出,这兔子是给冻死的。

    十一月的北京,夜间还是挺冷的,哪怕睡在室内丁朗都给八戒的笼子里铺上了厚厚一层的垫子,要是这兔子是养在阳台上,又没什么保暖措施的话,的确是会冻死的。

    不负责任!

    丁朗气愤地想,但凡对小动物关心一点,这只兔子也不会死的。既然不会养动物就别把它带回来不是吗!

    回到宿舍,宿舍其他人也在讨论这事儿,原来这兔子的确是有个学长养的,听说是昨晚上放在阳台上给活活冻死的。

    “作孽啊,那兔子才巴掌大吧…哎,没责任心的人真的不要养宠物啊!”何旭去看过那只兔子,此时心情也挺低落的。

    八戒似乎听懂了什么,乖乖趴在丁朗脚边蹭他裤腿,似乎是在安慰他。

    丁朗倒是挺想去找那个所谓的学长多管闲事的,不过大家都不知道那学长是哪个宿舍的,只知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