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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了一轮生肖,就此疏远,也是桩令人惋惜的事。放在过去,哪怕是大学时期,温凛说这话他都会深信不疑,可人在职场摸爬滚打过几年,又岂会全然相信他人的社交辞令?所以他也只能是就这么一听,一应。 温凛插了碟中的一块龙虾rou,细细咀嚼,咽下:“不比那道祁门红茶烟熏银鳕鱼差,尝尝吧,不亏。” 既答应了以平常态度对待温凛,司远只好也插了一块品尝,囫囵吞下:“嗯,确实鲜美,怪不得大佬们都爱吃这个。” 温凛嘴角翘起了一个微小的弧度:“喜欢就多吃一点吧。” “好。”司远故作轻松地又吃了一块,含糊地催促道,“你别只盯着我吃,搞得我怪不好意思的,你也吃嘛。” 温凛舀了半调羹烩饭,其中的米粒一眼都能估出数,翠绿的露荀嫩得快要入口即化,他就那么浅尝一口,再舀半勺,再浅尝。 “你也吃点rou嘛,”司远顺势把龙虾碟推了回去,“每次看你吃饭,都觉得你胃口不好,一脸克制,像是正在减肥。” 胃口不好吗? 温凛眼前莫名闪过傅观宁坐在桌边,愁眉苦脸跟自己讨价还价少吃几口的模样。 但那不是胃口不好。没吃撑的时候,他坐在桌前,一口一颗草莓糖葫芦,腮帮子动得很有节奏感,一点点草莓汁液沾到唇上,把他淡色的嘴唇染出了嫣红的色泽。那景象,几乎是要说服看客把糖葫芦当绝世美味来看。 只有小孩子才会把饭吃得那么香吧,大人只会不声不响地品尝,并将之视为宠辱不惊的优雅。 温凛露出一个笑,说不出是自嘲还是觉得这问题有趣:“可能是习惯了在吃饭的时候想问题吧,没太在乎吃的是什么。” 司远随口接过他的话:“也是,我有时忙起来,都不记得自己当天吃的饭是什么。不过和你不一样, 我是真糙,平时不应酬,吃吃便利店十几块的盒饭也觉得还不错,反正比我自己做的好。” “呵……”温凛想到他上次关于“有老婆做饭超幸福”的发言,垂下眼帘干笑一声,“我对食物也没太在意,干净卫生有营养就行。做饭我没试过,不过看家里保姆做了几次,看样子不算很难,如果要学,看看菜谱,估计上手也很快吧。” “好久没听到你用这种让人窝火的自负口气说话了,”司远像是被勾起了久远前的回忆,守着分寸地笑着和他杠了一句,“做饭要是只看菜谱就能学会,谁还不是米其林大厨了?” 温凛见他忽然有了放松的迹象,心中稍稍欣慰,顿了一下问道:“做菜真的很难吗?” “真的啊,我上次想做个什么日式煎蛋卷,最后做成了焦糊炒蛋,还差点炸了厨房。你可别在这上头跟我比赛啊,我家就我一个,你家可不止……”司远紧急刹车,拐了个弯儿,“炸着管家保姆的也不好是不是。” 温凛不置可否,仿佛不在意般的淡然一笑:“想多了,我们现在是巴不得一天有30小时,工作起来只争朝夕,哪里还能在厨房比赛。” “也是。”司远附和一句,继续低头吃东西。 两人又随口谈了许多有的没的,从高中时借过的书,到常去的健身房,衔接点跨度很大,但谈论的节奏流畅,像是很久之前他们之间演绎过的多场对话。 喝一口气泡水润泽了发热的咽部,温凛轻轻呼出一口气,忽然感慨道:“上次聚会的时候,我发觉很多人都变了,变得面目全非。” 司远皱皱眉,似乎也为此唏嘘,口气却是不以为意:“多正常,人总是会变的。尤其是被生活的担子压过之后。” “还好你一直没变。”温凛说,“我们依旧志趣相投,依旧相像。” “没变。”司远眼内敛了光,“其实也不是没变,是际遇让我们变得早了,早到在我们见面之前就已经跟别人不同了。” 说到这里,他笑了一下:“如果不是志趣相投,我们也不能聊着聊着做那么久的朋友。” 他轻描淡写地掠过朋友这两个字,落到温凛耳内,却是加了着重符号。 温凛的眉眼蒙了一层霜:“反正,我和傅家的小儿子是没什么可聊的,他心中也另有喜欢的人。这个婚约,从缔结开始就走向了倒计时。” 司远的目光从他的面孔上划过,落到了一颗西蓝花上:“如果你要离婚,你爷爷会同意吗?” “只要傅观宁主动提离婚,他就会同意。” “傅家能让他抛下这么好一桩婚事吗?” 温凛沉默了。 司远在他的沉默中暗暗想到:果真如此。现实面前,利益总是比爱情来得更强大,更牢固,更锋利,更尖锐。 可就在司远的心渐渐放下时,他又开口道:“能,因为他的家人很爱他。” 第21章 未归 傅观宁收到信息,温凛说他今夜不回。 “知道了……”傅观宁打了三个字,不知道后面该不该加一句表示关心的话,打了一串又删掉,删了又再打,一条还没发出去,就收到了一条新信息。 “这周末家宴。” 傅观宁连忙删了之前的文字,发出一句:“需要我特别准备什么吗?” “先准备好服装吧,其余等我明晚回去说。” “好的。” 傅观宁放下手机,托着腮盯着眼前一小团青绿色的毛线,脑袋里冒出了很多很多的疑问。 周末……也就是后天,他今天不会来,是留在公司处理棘手的事,为了在家宴上全力以赴吗?可是提前两天通知我,这也太突然了,大概要准备的东西并不多? 傅观宁想起那天文件袋中的几页纸,赶紧小声背了一遍。这些天来,他每日都会抽空记诵一次,生怕自己忘却——除了好好吃饭和锻炼身体,这就是他近日来最要紧的事了。 第二天一大早,他抹了厚厚一层防晒出门挑衣服。 时间不够,做不了定制,只能去大牌门店试现成的。 他最先试的一套西服,肩和手臂上装饰着人字形斜纹图案,在灯光下会随着动作泛出不同形状的光面,是上过秀场的潮流款式。 店员是个不比他年长太多的女性,看他从试衣间出来明显眼前一亮,由衷地夸他帅气,他对镜子左看右看,却不是很满意:“把皮肤衬得太白了。” “宴会上的灯光一般都偏暖,不会显得太白的,”店员依旧是极力推崇这件,“而且您的五官有混血感,稍微白一些也无妨。” 傅观宁还是摇头。 可能是防晒霜涂得多了,他觉得镜子里的那个自己过分苍白,看上去像夜访吸血鬼里的路易斯,还好自己的眼珠不是蓝的,否则就要有些哥特式的恐怖效果了。这种另类的,带着病态与诡异的美,自己单独上街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