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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这几个小时就觉得格外漫长呢? 我不由得叹了口气。 突然间,身体被人禁锢,腾空而起,食材袋子扑通砸在地上,蔬菜骨碌碌滚到地板上。 我的心脏都快要跳出来。 在尖叫的前一刻,嗅到了熟悉的味道。 是先生。 “怎么都没警惕性?”先生含笑。 这种横抱的方式,除了先生就没别人。 我双手抓住他的上衣,把脸埋入他怀中,深深的,深深的吸一口气。 是阳光,是秋草,是秋染大地的味道。 “谁让先生你是个混蛋。” 先生抱我走进卧室,将我放到大床上。 “明明是你自己粗心大意,家里进了人都不知道。我好心提醒你,你还反咬一口说我混蛋。” “先生现在这副样子,不就是个混蛋吗?”躺在床上,我调侃先生。 先生如色中饿鬼,火急火燎就扑上来,压在我身上。 “分开这么久,都不说想我,你说谁才混蛋?” 先生竟然真咬我一口! 我“哎呦”一声,连忙一个翻身欲躲闪这个恶鬼。 结果,不料先生扯住床单,硬生生把我连床单拽了过去。 “就这么迫不及待地躲我?” 我轻咬下唇,眼睛直直盯着先生。 先生的手臂撑在我的身体两边,也直直地看着我。 两个月的大漠风沙,先生的皮肤都糙了,黑了。 明明是雄虫,皮肤却比我都不如。 手抚摸着他的脸,道:“先生。” 先生压了下来。 手臂勾住他的脖子。 想啊。 快想死了。 第3章 先生睡了 当一切结束时,我仔细查看先生的每一寸皮肤。 “每次我回来,你都要给我做全身检查,跟个小狗似的。”先生含笑,双手枕在脑后,颇有兴致。 我睨了先生一眼,懒得理他,继续查看。 这两年风里来雨里去,先生的皮肤粗糙不少,但不改偏白的底色。 先生的皮肤上比较容易留下痕迹,看遍先生全身,只有我在刚才留下的痕迹。 先生力度猛,每次我都克制不住自己,指甲就在他背上划出印子。 这一次,太过激烈,先生后背居然被我划出血痕。 心中满是歉意。 家里药箱常年储备消肿止痛的药膏,我去拿来给先生抹上。 先生趴着,背上一片片红色划痕,触目惊心。 就这样,先生还笑:“这药膏本来是给你买的,结果可好,都用在我身上了。” 歉意更重了。 生怕手上多出一点点力道,压痛了先生。 抬眼,看到先生肩头上椭圆形深红痂痕。 脸上发烫,这是我们第一次在野外体验幕天席地,我紧张到怕被路人发现,结果下口太重,痕迹一直也消不下去。 这么多年,先生身上始终都只有我留下的痕迹。 先生,实在要惯坏我了。 “先生,”我开口道,“怎么提早回来了?” 碍于涂了药,先生只能趴着。我擦了擦手,躺到他旁边,凝望先生侧脸。 先生声名在外的不只有天才导演之名,他的好面容,名声甚至要高过导演之能。 这样好看的人,这样有名的天才,怎么就只看上我,一个平凡无奇的雌虫呢? “预定的航班临时取消,我搭组里富二代的私人飞机回来的。”先生打了个呵欠,“昨天熬夜把重要部分赶完,按本来计划直接在飞机上补觉,到家能有点精神。结果提早回来,飞机上和他们谈了一路,又和你做了激烈运动。” 先生眨了眨眼,终端摘下来扔给我,“我想先睡一会儿,终端有多远放多远,谁来的消息也不接。” 我接过先生的终端,亲了他脸颊。 “先生睡吧,做好了饭,再叫你起来。” 先生又打了个呵欠,倦意nongnong,“本来想和你好好说说话,身体太cao蛋。” 我笑出声,先生意志力不强时,口中就会冒出粗俗的话,一点也不像精致优雅的雄虫。 “好好睡吧。” 我笑着,给先生盖上薄被。 先生从不忌讳我看他终端,指纹识别,一点,就跳出投屏的系统界面,而非访客模式。 在这个人人注重隐私的年代,哪怕是夫夫之间,使用彼此的终端时,也要征询得主人同意。 事实上,先生的终端软件内容乏善可陈,最常用得是基础功能,单纯为与剧组人员的通讯联络。 不玩游戏,不观看智脑网络热门话题,也不热衷分享生活。 娱乐生活清贫得像个隐士。 但我依然意趣十足,一点点翻看先生这两个月来的事情,看他的观影记录,想像先生在闲暇时是怎样研究这些电影。看他的消息往来,与谁走得更亲密,看他在导演论坛的回帖,看他的相册、录像。 我迫切地想知道先生的一切,迫切地想抓住先生,不让自己离开先生太远。 虽然我每次都唾弃自己,这样做实在太不尊重先生。 可是,却无法压抑心中的慌乱。 先生越走越高,越走越远,而我却依然原地踏步,追不上他。 我生怕有一天远离了先生,和先生再没有了共同话题,我们唯一的交际只剩下rou体关系。 先生向来坦荡,将终端给我未免没有安抚我的意思。 先生总是那么好。 当我终于看完了终端里的消息,却嗅到一股花香。 循着味道,才发觉是花瓶里插了三两枝美人梅,玫红花蕾含苞待放,有一枝重瓣盛开,柔柔舒展。 回来时,先生怕是又特地拐了公园,折了梅树。每年花期,先生都要采回当季盛开的花,说:有花堪折直须折。 有花堪折直须折, 莫待无花空折枝。 趁着鲜花娇嫩,颜色最美的时光,要赶紧采摘下来。不要等到花期过了,只能落寞地折取枯枝。 年龄从成年起,十年之内,是身体的黄金十年。 我十九岁成年,又大先生两岁,今年二十八。 我的花期,快要过了。 第4章 醒来又睡 年纪小时,不施粉黛,不重颜色,素着一张脸就敢迈出门去。 如今,却是失了勇气。 每每外出前都要对着镜子提前拾掇一番,弄好头发,选好衣服,如此费上大量时间。 年轻时呢,想去哪里玩,带了钥匙直接走人。 那时候,皮肤紧致,泛着健康光泽。脸上虽素但随时能开口大笑,先生说我那时是“眼睛里闪着光。” 对镜详端,从前肤色还是健康的蜜色。这两年我愈发不爱晒阳光,皮肤白得像瓷。镜中显现的自然下弯的唇角,更没有丝毫讨人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