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文学 - 耽美小说 - 我哥这么强我也很绝望啊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21

分卷阅读121

    院李叔的鸡……”夏煜好像说了这么一句,可我当时一心证明自己真的敢杀鸡,并没有听得太清楚。

    我气势汹汹地冲向鸡棚,刚一拔剑就被厨房里出来的李大爷瞧见了,这二十几年都对我笑脸相迎的大厨当即翻脸,居然还提着菜刀威胁我,放话说就算我是二公子也休想伤害他的阿花,我今天想杀他的鸡,就要先跨过他的尸体。

    我是真没想到李大爷把那群母鸡看得那么金贵,这鸡养来不就是吃的吗?!我来后院也只想杀鸡没想杀人,可我话都放出去了,今晚不端着鸡汤回去我还有脸见夏煜么?

    我在后院磨了李大爷大半天,他终于同意今晚做鸡汤,但鸡不能是他养的鸡。

    我为了杀只鸡,不得不特地跑下山买只母鸡一路抱回来,刚把鸡交给李大爷还没来得及说我来杀,李大爷就一刀抹了鸡脖子。

    太难了,杀鸡真的太难了。

    等我终于把李大爷做的鸡汤端给夏煜,他尝了一口就说:“我以为会是你亲手做。”

    我没想到他居然会想喝我做的鸡汤:“我亲手做的鸡汤可能还没有春江潮水好喝。”

    夏煜笑道:“所以你杀我也根本不需要用别人给的毒。”

    第123章 老哥,老哥,我们去哪里呀?

    接下来的时日,夏煜和崔嵬都在各自休养,我也重新开始练剑了,那份写在绢帛上的无名式早被夏煜销毁,但其中的内容我和他都已背得滚瓜烂熟。出于谨慎,我白天不用内力,只练剑招,宋明光来看我,我也只说夏煜看不得我游手好闲,逼我强身健体,晚上才会在房里行气运功。我的左手恢复了许多,但内力行过太快依然有些疼痛,想来没有好全。我不敢急躁,一点一点积累,这些天下来成效很不明显,偶尔挥出一两道可怜兮兮的微弱剑风给夏煜看,他那昧着良心点头说“还行”“有进步”样子倒是很有趣。

    崔嵬自从受了那般伤病折磨,得知身体再无复原可能,精神气就可见地萎靡下去,不怎么说话也不怎么笑了。崔雨时时陪着他,几乎寸步不离,都没有空闲来找我玩。

    宋明光不久前收到了藏枢阁送回来的鸿雁笔,特意拿给我看过,玉笔复原如初,依旧光亮精致,只是多了细细几道裂纹,若是当做花纹来看反而还有种别样的美感。

    同样被送去修理的还有夏煜的剑,修好后他却没怎么用过,整天被我拿着练习,祸害门口的几棵竹子。他从翠山别苑再见我时,就没有再问过我的剑去哪儿了,我某日突然想到这个问题,还主动告诉他我的剑是留给了严长老,他也不怎么在意,只应了一声表示他知道了。

    十二已经先行出发,临行前来找过我一次,这家伙半夜三更偷偷摸摸溜进来,不知道和夏煜说了什么,夏煜居然也没管他,任他把我叫醒,我当场就想哭,幸好忍住了。

    他神神秘秘地拉着我出门,给我一个木头雕的小玩意,说是他亲手做了又去什么地方开了光的护身符。我那时候困得神志不清,他说了什么我也没听太明白,好像在解释这个东西是什么,总之他说一句我就“好好好”,最后他把那个东西挂在我脖子上,高高兴兴地走了,我晕头转向地重新摸回床上睡觉。

    第二天早上一醒,我全然忘了他的话,也怎么都看不出来这所谓“护身符”到底雕的是个什么东西,那形状看起来像个小的擀面杖,可又不是圆滑的。夏煜也看了半天,终于说看着像块排骨,他一说像排骨,我也觉得像,越看越像。

    我哭笑不得,哪有人挂着块排骨护身的?!

    而且盯着那块排骨看久了,我竟然还饿了,于是也就没有摘下来,又跑去厨房点了一份糖醋排骨。

    ……

    我们真正启程时已是四月底,把我送回家就声称自己告假、从我眼前消失的墨远山这时候又突然出现,还跟着我们一起上路,宋天义却没有跟着我们,宋明光只说他随后就到,我们也没有过问。

    这次向西北方向走,路上会途径千重雪的青梅和黄梅两坛,青梅坛已被夏煜血洗一次,坛主严九又叛逃鸿雁书,现如今青梅坛是鸿雁书的地盘。可宋明光却选择悄无声息地路过,无论是鸿雁书还是千重雪他都不碰,我们也一直是伪装成商行货运,一路未有坎坷阻碍。

    及至西山脚下,我们才重新整装,每人只带上上山所需的衣食和自己的武器。

    夏煜看过我的行李,就把我的白衣服全都扔了出去,只留下了两件红色的,还让我把最鲜艳的那件穿在身上。

    我很不解:“我又不是上山成亲。”

    夏煜又是满脸嫌弃地看我:“平时你在家总穿一身白我不管,但是你上雪山还穿成这样,丢了让人怎么找?”

    可我的厚外衣都是白的,只穿里头的红袍子我可能在迷路之前就冻死:“你好歹给我留件厚的啊,我又不是傻子,我还会在山上乱跑么?”

    夏煜把他的黑外衣扔给我,附送嗤笑一声。

    很明显,在他心里我就是会在山上乱跑的傻子。

    然而翻过一座山我们才知道,西山雪峰的雪只在那遥远雪峰的山尖尖上,没到那个高度的山上都只有树和石头。

    这时候穿着我那白衣服的夏煜就比穿黑衣服的我显眼多了。当然我觉得这样更好,不仅方便我跟着他,万一山上有豺狼虎豹什么的,第一眼就能看见他,反正他是不怕这些东西,他在我旁边,我也不用怕。

    宋明光一个多月前就派出去探路的人没一个回来的,到了此地无人认路,他却不慌不忙,说西山雪峰是我提出的地点,我肯定认识路,就让我和夏煜走在最前面引路开道,墨远山带着多数人和我们保持距离走中间,他自己放慢了速度走在最后。这样安排看似对我和夏煜十分放心,实际上用脚想也能知道他不可能对我们放松管束,周围必有随行暗卫之类,把我们放出去也只是他要向我们展示“仁义”的手段。

    可是我就光知道“西山雪峰”四个字,完全不认识路,一直都是跟着看起来对方向很有自信的夏煜在走,还拉着他的袖子不松手,生怕转眼自己就丢了。

    走着走着我看后面的人离得有些远了,想抽空和夏煜说说话,就随口就问了一句:“哥你来过这儿?”

    夏煜手起剑落砍倒一株挡路的矮树:“没有。”

    我非常震惊:“那你怎么知道路的?”

    夏煜停下回头看着我说:“我不知道。”

    我们都走了一整天了,听到这话,我瞬间觉得很绝望:“你不认识路还带着我们瞎走?”

    夏煜很冷静:“不认识路就不走了吗?”

    我想不通这是谁给他的自信:“当然是要走,可是你都不知道路,怎么走得对?”

    夏煜又回过头去继续开道:“这里本来就没有路,路都是我们蹚出来的。”

    要不是我们是在深山里,我都要被他这盲目的决心和勇气感动了:“就算你勇为先锋,好歹也得知道要去哪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