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文学 - 言情小说 - 快穿之炮灰逆袭指南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01

分卷阅读501

    伊尔金当初走的路线,轻松地往森林内部走去。斑驳的树影洒下,有草木沁人心脾的气息,让人很舒服。偶尔能听到虫鸣鸟叫,但千万别以为是普通的鸟或虫。魔兽森林里面没有普通动物,那些虫鸟都是魔兽。

    洛凌走着走着,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心下一紧,放缓了脚步。

    风不仅带来了血腥味,还带来了魔兽腥膻的气味。这味道可不怎么好闻。

    洛凌的脚步停下。

    不太对啊。

    风魔狼是风系狼种魔兽,狼种下的魔兽或许会带有气味,但风系魔兽绝对是没有体味的。这是魔法元素性质决定的,在这位面,元素性质高于基因、种群等等其他条件。

    洛凌刚意识到不妙,就听到树叶响动声,机敏地回头,只见身后树林有东西灵巧闪动,向自己冲来!

    跑!

    洛凌掉头就跑,背后动静越发大,她都能感觉到脚下土地震颤了!

    噗!一根土刺从地下直刺而出!

    洛凌脚踝一扭,身子一歪,矫健地躲过这一击。

    “哼哼!哼哧!”

    背后有腥风扑来,洛凌连忙脚下用力,避过土刺就急冲出去,还抓紧时间回头望了一眼。

    脏兮兮、圆滚滚的身体,再加上那明显的猪头,是血暴狂猪!这土系魔兽能使用魔法土刺,嘴中两排利齿,足以将猎物咬个粉碎!血暴狂猪有了目标后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要么杀了它,要么被它吃掉!

    洛凌一眼已经看清,这血暴狂猪身上带了新鲜血液,嘴巴里面还有着碎rou渣子。

    难道那只风魔狼幼兽被它吃掉了,所以现在是换了只魔兽出现在这儿了?

    妈蛋的!她可什么都没做啊!那倒霉的风魔狼该活到晚上再被大剑师杀掉的啊!

    洛凌欲哭无泪地逃命中。

    第522章 异界特级厨师(三)

    血暴狂猪速度上追不到洛凌,土刺这魔法释放预兆比较明显,也刺不到洛凌,而洛凌呢,靠着属性可以逃命,却还没来得及学习魔法,那很帅气的裂天之剑根本用不出来。

    局面就此僵持。

    这么跑,是要跑到一方体力不支吗?

    当然不!

    洛凌跑的时候有选择移动路线,她很清楚大剑师在哪儿,跑过去,那就得救了!只是,要是大剑师那边也有了变动……

    洛凌一念及此,跑步的动作稍稍一顿,土刺又来,她连忙闪避,将那念头抛之脑后。

    无论如何,那条路线是现在的最优选择。

    洛凌跑着,血暴狂猪追着,声音轰隆隆的。幸好这是在魔兽森林南方边缘,不然这一人一兽不知道要惊动多少魔兽,横生多少枝节。不过,真要在森林深处或森林的北方,洛凌大概早就被厉害的魔兽给吃掉了。

    “什么人?”

    洛凌在昏暗的森林中听到了人声,心中喜悦,大声叫道:“救命!”

    前边的树旁占了个人,手握巨剑,看清洛凌的身形和她背后的血暴狂猪,立刻冲上前,挥舞起了巨剑。

    洛凌的脚步又是一顿,方向偏了点,绕过一棵树,正好和那剑士打扮的人擦身而过,就见对方巨剑落下,隐隐有蓝光闪现。

    “哼哼!嗷!”血暴狂猪不避不让,两颗獠牙招架了这一剑,还施展了土刺,直戳那剑士大腿。

    剑士灵巧地跃起,巨剑划过血暴狂猪的长牙,发出刺耳的声响。他在空中一个翻滚,那蓝光再次闪烁,巨剑笔直刺下。

    “嗷嗷嗷!”血暴狂猪背上鲜血狂喷。它不停跳动,想要甩掉身上的人,可那柄巨剑就插在它身体中,怎么甩得掉剑士?

    剑士大吼一声,巨剑又往下刺入了几寸,鲜血从伤口涌出,溅了他一身血红。

    “嗷!”血暴狂猪周围冒出无数突刺,但这一波无意义的魔法释放后,它颓然倒下,四只猪蹄抽动了两下,彻底不动了。

    “呼——”剑士落地,拔出巨剑,血珠从剑身滚落,巨剑的光芒消失了,但没有沾上丁点儿红痕。剑士将巨剑插入背后的剑鞘,抹了把脸,转头看向洛凌。

    洛凌也在看着对方,眼神特别的失望。

    “小子,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魔兽森林里?不要命了吗?”剑士双手叉腰走向洛凌,很不客气地指责。

    “嗯,是我不好。”洛凌乖乖认错,态度很敷衍。

    剑士伸手揉了揉洛凌的脑袋,“你这小鬼头,还不服气呢?要不是我,你可就要被血暴狂猪咬死了啊!”

    “谢谢你救了我。”洛凌退后一步,躲掉那只手。

    “啧,真不可爱!”剑士撇嘴,“你家大人呢?”

    “在家。”洛凌回答,又道谢了一番,态度就很真诚很多了,“谢谢你的救命之恩。我家在米达小村开了旅馆,你要是去那里,我会让我父母再次感谢你的。”

    剑士吃了一惊,“慢着慢着!你不是和家人一起来的?难道你是一个人进来魔兽森林的?”

    “嗯。”洛凌已经准备离开了,但对救命恩人的问题,不能不回答。

    “哇!”剑士怪叫一声,“真的假的?你一个人进了魔兽森林,一直走到了这里?喂,不是吧?这就你一个人?”

    “是啊。”洛凌回答。

    剑士啧啧有声,上下打量洛凌。

    洛凌刚才已经打量过他了,就没回以同样的目光。

    这剑士很年轻,二十岁模样,头发胡子乱糟糟的,但身上的衣服、防具都很整洁,刚才被喷溅到的鲜血正在缓缓消失。

    洛凌好歹用上帝视角看过亚当斯的人生,认出他这身衣服和防具是用凝血巨蜥的皮和骨制成的,拥有吸血效果,吸收了血液后,不光能保持衣服和护具表面的清洁,还能提升硬度和柔韧性,并为使用者提供一个舒适的体感温度。要说防御效果,凝血巨蜥的装备不是最好的,但从性价比和实用性来看,冒险者有这么一套装备,冒险过程会变得惬意很多。当然,性价比是性价比,光论价格,一套凝血巨蜥装备可不便宜。眼前这位还有一把冰系魔法巨剑,足可见身价不菲。

    即使如此,洛凌也对他不感兴趣。因为这人不是伊尔金遇到的大剑师,而只是一个剑士。身价不菲,仅指他这么一身,谁知道他这一身是怎么来的呢?可能他背后有不逊色于大剑师的长辈,也可能他背后什么都没有,这么一身是捡来的、抢来的、中奖得来的。洛凌没遇到大剑师,已经决定放弃原来的计划,回家找伊尔金的母亲学点做饭本事,然后走平民化路线去考特级厨师。

    剑士打量完了洛凌,摸着下巴上浓密的大胡子,说道:“小鬼,这么晚了,你要一个人回去?这样吧,你跟我露宿一夜,明天我送你回去。”

    这主意还挺不错的。晚上的魔兽森林比白天更危险。虽然以洛凌的属性可以一路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