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文学 - 耽美小说 - 穿书男主!要剧本不要同人!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

分卷阅读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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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下才练气大圆满……洛清歌哀怨的抹了一把脸,对着这跨入筑基的最后一步极为无奈。其实若说筑基,以洛清歌的悟性以及往死里修炼的决心,早就应该到了。可问题是,筑基这关键的一步,要求修者必须有着一定的历练……

    系统:13年没出过葬仙峰一步的人,就不要指望他有什么历练的经验了。

    洛清歌:呵呵,干什么,看不起宅男啊!

    抱怨归抱怨,洛清歌也明白,自己这宅神的日子,估计是要到头了。没看到他那便宜老爹没事就恶狠狠地盯着他吗?

    洛元晔:有个宅家的儿子真心伤不起。

    随手挑起案桌上的一串葡萄丢进嘴里,黑亮的星眸惬意地眯起。披在身上的淡紫色衣袍印在阳光下,显出一种慵懒的风华。

    本来还想着最后享受了一把宅男贵族生活的,现在看来,在下还是好好研究一下剧情吧。只要一想到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有一个神奇的生物想要除掉自己的记忆,洛清歌就整个人都不好了:想在下一没金手指二没主角光环,以后就指望着这本剧情通关了,现在倒好,还有个磨人的小妖精一天到晚打着剧情的主意,简直是叔可忍婶婶也不可忍好不好!

    神奇生物兼磨人小妖精的世界规则:……

    斗志昂扬地刷完了整本,洛清歌斯巴达了。刚开始穿过来还觉得这最终boss兼第一小弟的身份很坑呢,如今看来,在下的右手真是干得漂亮。

    出生仅百日便被封为洛门少主。

    (洛清歌:看看,这才叫出生显赫。)

    十五岁练气大圆满,万宗会上一战成名。

    (洛清歌:青年才俊啊)

    十六岁获封“第一美男子”及“风流剑”称号。

    (洛清歌:什么叫年少风流,男神,妥妥男神啊。)

    十七岁拜入流仙门清越真人门下,收为内门弟子。

    (洛清歌:连我自己都要羡慕自己了。)

    不管怎么说,看到洛清歌(原)辉煌美满的一生,如果撇开他最后捅死了主角那一份,简直就是一部完美男神成长记录。

    鉴于上述材料,洛清歌果断地打算追随剧情君的脚步,哪怕中间出了一点小小的偏差,比如说风流剑变成葬仙什么的……但洛清歌相信,前方还是很美好的。

    系统:所以说宿主你终于打算出门好好历练了!

    洛清歌:……除了这一点。

    无论如何,某个卡在练气大圆满的很长一段时间的家伙此次是不得不出门了,而本来计划的独行之旅(系统:我算什么?)却因为洛清欢的加入而不得不变成双人之旅(系统:看这里,看这里,这里还有一个。)

    洛清歌默默抚了抚额头,第一次觉得出生在这洛门不是个好事。想这些修真大家,并不看重金银这等俗物,每个月发的分例也多半是些修真用的灵石丹药之类的,外门子弟倒还有些金银,至于洛清歌这种少主级别的人

    众仆:天哪,怎么能让金银这种俗物脏了少主的手,来来来,上灵石。

    大哥,在下就是个俗人,给我点钱吧!!洛清歌很想拽着管事的脖子化身咆哮帝,可问题是,他现在的设定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这种高逼格的东西啊,好吧,虽然说距离远了点,但也是需要春风般温暖的。

    系统:我亲爱的宿主,你是在讲冷笑话吗?你扮演的难道不是外表温和内心逗逼的双重性格者吗?(ps:医学名类分裂样人格,俗称精分的神经病?)

    洛清歌幽怨地数着自己这么多年偷偷摸摸攒下来的俗物,顺起书案上的毛笔随意在宣纸上勾画着。难得出一次门,至少得把这几年的份都给补回来啊,最好出了这一次,十年都不用再出了。

    细致的雪狼毫在宣纸上留下一笔笔墨迹。

    难得出次门,得去看看青楼长什么样吧。要说上辈子宅了那么多年,看着各个地方飘起的扫黄大旗,再想想古代光明正大的青楼小倌楼,艾玛,早就好奇了好不好。上辈子选了考古系,那个头发和胡子白成一片的老教授最喜欢的就是讲青楼文化了,每天上课道貌岸然的站在上面,对着下面一帮汉子讲这种羞耻度破标的东西……

    洛清歌:嘿嘿,想想就好激动好不好。

    激动地提笔在纸上留下青楼二字,笔尖略微顿了顿,又在后面写了1000两银子。

    然后,虽说这几年被葬仙峰上一堆人当贡品一样供着,每天吃的喝的较之前世不知好多少倍,但是……没有酱油没有辣酱没有生抽什么真的好吗?

    想着十三年每顿吃饭不是清真就是白煮,洛清歌简直要给这神一般的伙食跪了,刚修炼那会儿,有时候闭关忘了吃饭,到晚上饿得受不了端起门边留的饭往嘴里一塞……都分不清是白菜还是rou好不好!!

    美食,必须有美食!笔尖再次落下。

    还有穿的玩的,哦,对对对,上次元宝从外面带回来的那叫什么来着?不管了,反正也要买……

    半小时以后,洛清歌心满意足地拎起桌上写得密密麻麻的宣纸,小心的吹了一口气。把这些都做到,才是人生啊。

    一旁早就看呆了的系统:我以为宿主你宅是因为对出门没兴趣……

    洛清歌不在意的挑了挑眉:谁说没兴趣了,该出去的时候还是要出去的,只是出去一次顺带把要做的事都做了不是挺好的。

    (上辈子住在洛清隔壁家的大妈:每次这娃一出门再回来我都以为世界末日了,谁家买东西以箱来买的!!)

    洛清歌不再理会一旁看呆了的系统,拿着毛笔算起了出门的路费。

    良久——

    我擦!钱不够怎么办!

    ☆、洛爹他爹

    洛爹他爹

    神一般的家族总是有遗传的,神经病一般的家族也总是有遗传的。

    ——洛清歌

    看着“账单”上庞大的数额,洛清歌忧伤地用神识扫过纳虚戒中熠熠生辉的灵石,突然有了一种微漠的悲哀:有一种伤心,叫做别人不懂你的豪。

    这本书中,最让曾经的洛清不解,现在的洛清歌郁闷的,就是它那坑爹的背景设定——修真归修真,凡界归凡界。

    那些没有修真能力的凡人,像无数平凡百姓一样的生活着,虽然没有长生不老的能力,却也可以远离修真界的纷纷扰扰,一世平乐。万物相生相克,修者拥有移山平海的能力,却不得对非修者动手,否则,呵呵,光是天劫就有的受了。别问天劫有多严重,反正劈死一个修者不成问题……

    这本来是笔落成坑没有交代的小坑,但洛清歌来了这个世界之后,猛地发现这个小坑竟然成了常识。据说是在千年前仙门还没有关闭的时候,有一位魔修英勇就义,为了证实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