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文学 - 耽美小说 - 我们城主冷艳高贵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42

分卷阅读342

    事。

    城主还趣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

    玉罗刹将酒杯重重地扣在桌子上,木头桌子被戳了一个洞。

    这酒喝不下去了。

    叶孤城!

    他的脸漆黑如锅底,墨汁子涂在脸上都没有他现在的脸色更恐怖。

    好你个叶孤城!我们家阿雪辛辛苦苦一个一个世界地找你,你竟然在这里安家立业还娶了个貌美如花的妻子?!

    玉罗刹摸上剑柄。

    他要替阿雪讨个公道!

    作者有话要说:  一百章撒花!(虽然这篇文才写三分之一还不到)

    看字数请叫我业界劳模

    要亲亲要抱抱要举高高还要营养液

    【广告时间】

    一百章打个广告,为下一篇文求预收,,在我的专栏中有

    【感谢时间】

    吾皇在下本尊在上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0 12:39:03

    山有扶苏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0 14:17:27

    夜色倾城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0 17:28:28

    幽幽子墨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0 19:41:17

    踏雪无痕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08-10 19:50:12

    踏雪无痕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08-10 19:50:53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火箭炮投掷时间:2017-08-10 22:44:29

    墨玉微凉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0 23:31:03

    (?>?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0 23:51:40

    ☆、第101章

    岚风受到了排挤。

    排挤这个词其实不太妥当, 毕竟是在白云城中, 就算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有意见都不会将情感带入公事之中, 因为他们共同的目的只有一个, 那就是为了城主服务, 所以,即便是集体性质的嫌弃,也只不过就是不被人理睬,或者老是被放冷气罢了。

    放冷气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人类丑陋的嫉妒心。

    只要是人活着就有嫉妒心, 这句话是正确的, 看上去再像仙人, 白云城的各位也不是仙人, 他们只不过是有自己目标, 有自己珍宝的人类。

    叶孤城, 是白云城中捧在心尖尖上的宝物。

    城主本就不近女色,在他身边的女人没有一个会突破防线,也生不起心思, 在所有人都平等的大前提下, 相处和乐是正常的。

    但是!但是!

    谁都没有想到,岚风的命竟然会这么好,只是帮城主传达一次小命令, 竟然就坐了火箭般原地飞升与城主传起绯闻来。

    即使知道是绯闻也不行啊,光是看见岚风那张做梦一般恍惚的脸,就很想用武器捅到她的鼻孔里。

    也是非常不怜香惜玉的想法了, 谁叫白云城的人各个长得都挺好看,在大家容貌基础差的并不是很多的情况下,岚风根本就不值得他们手下留情。

    就算她美若天仙又怎样?

    然而不管别人是怎么想的,又或者是眼神多像刀子,这对岚风来说并不是什么问题,正相反,她甚至还很享受别人愤怒的视线,这意味着自己真的成为了绯闻女主角,而且还是和城主传绯闻的。

    岚风:虽然十分自愧不如但还是耐不住心中窃喜,我也是死而无憾了!

    唯一远离风暴中心的就是叶孤城,他甚至不知道究竟传出了怎样的绯闻,因为这条消息经过白云城众鉴定并不是必要消息,说出来反而是污了城主的耳朵,至于岚风自己暗暗高兴就够了,如果真的让城主知道了她自己怕是头一个要以死谢罪的。

    原因都想好了,因为辱没了城主的名声。

    叶孤城已经找到了新的乐趣,那就是为人师长的乐趣,难得还没有事情要从白云城离开出远门前往中原,就天天看他种在地里的小白菜。

    哦不,不是小白菜,是阿飞才对。

    叶孤城本质是个宅男,要不然也不能在飞仙岛一窝窝十几年,现在虽然来了塞北,除了环境有变化,还是一如既往地呆在白云城中,更不要说江湖上前十年被沈浪与王怜花搅得翻云覆雨,他还忙着巩固自己才到破碎虚空后飘飘然的境界,一晃眼十年过去了,竟然一次都没有出远门。

    但即便他没有出远门,白云城的势力却在不断地扩张,这都多亏了能干的下属,在叶孤城并不知道的时候有了钱有了人脉,情报也有了。

    所以他能更加安稳地在白云城中窝下去。

    白云城众:为了城主创造舒适的环境是我们的义务!

    也是非常乖巧了。

    叶孤城披着一身雪白的大氅出锁龙阵。

    塞北与南海不同,这里的冬天格外的冷,风也格外的凛冽,即使有内力护身,穿一身单薄的白衣还是让岚风和朗月看着就齿冷,所以即便是叶孤城的武功已经到了不畏严寒的地步,他的下属们还是会送上制作精良的大氅。

    雪狐皮子又或者是雪狼皮,要白,要名贵,还要兼顾保暖与美观,光是制作出一件就要耗费无数的人力与物力,更不要说是年年都要做衣服,还是一打。

    除了白云城,估计也没有谁能够负担得起这高昂的花销。

    他披着一身大氅行走在风旋儿中,很奇怪的是,明明那风碰上入侵者就会化成尖刀,毫不留情地将其嚼碎,但是遇见叶孤城却好像变成了温顺的小绵羊,还没有碰到他的袍脚就自动退散,走了一路,大氅甚至没有沾染上灰尘。

    出锁龙阵就看见一阵冰天雪地,塞北的天气一天一个样,但等进入冬天之后,无疑就是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人很难在如此严苛的环境中生活下来,能够活下来的只有有厚厚毛皮的野兽。

    大地白茫茫一片,根本分不清前进的方向,但叶孤城却早就知晓了道路,向着某一点坚定地走去。

    他的前方是一片森林,在春夏交接的时候,甚至还会有茂密的枝叶生长,但是现在所剩下的也不过就是光秃秃的树枝,以及压在枝干上厚厚的积雪。

    阿飞住在树林子里。

    叶孤城走向森林中最高大的树,说来也巧,这树中是空心的,阿飞将这附近找了一遍,最后竟然跟小动物一样选择住在树的空洞中,即使在寒冷的冬天,也并不是觉得很冷,想来这树外皮的防风性能也很不错。

    没办法,叶孤城也觉得这样住挺辛苦,倒是希望小子能够在冬天和他住在白云城里,但是阿飞就不,他非常抗拒欠人情,能够与白云城中的剑客对战本来就是欠了天大的人情,即使未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