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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综英美]大大们的小天使 作者:两只爪 备注: 本文又名,和罗莎在想起她上辈子身为一只种花家兔子的记忆之前,日常是这样的——日常一:哇哦无限宝石好漂亮好想要一颗拿回去做项链(*/ω\*)咦?无限宝石到底是个啥东西?日常二:天啊噜钢铁罐儿找回来的心理医生懂好多而且好帅啊!!!日常三:今天去面基好开心(~ ̄▽ ̄)~但等罗莎想起来她曾经身为兔子一只的记忆后,她的日常变成了——日常一:你个王八蛋把无限宝石给我放下!要是敢搞事我跟你拼命!(╯‵□′)╯︵┴─┴ 日常二:那个食人魔是谁找回来给看病的呀还不赶紧打出去!难道还想看现场版的舌尖上的曼哈顿吗?!日常三:(跪地.jpg),大哥你身为大BOSS要不要这么接地气儿出来面基啊喂! ================== ☆、第一章追文有风险 All is riddle,ao a riddle ,is another riddle. ——Emerson (所有的事物都是谜团,而揭开一个迷的钥匙,是另一个迷。——爱默生) 正值周末,曼哈顿热闹的大街上一派车水马龙的景象。虽然只是纽约下属的一个区,但曼哈顿岛热闹的程度却绝对不亚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大都市,甚至更加繁华——毕竟其他地方可不会有复仇者联盟的总部驻扎。 罗莎提着手里的购物袋,正慢吞吞往家走。街道两旁巨大的电子显示屏正在播放着纽约最新出现的超级英雄——蜘蛛侠——勇斗银行劫匪的监控画面。这位上个月才横空出世的新英雄灰常之接地气儿,业务范围从扶老奶奶过马路到帮警察抓偷车贼,从打击毒|贩到制止银行抢劫,身体力行地向广大人民群众用行动表明了什么叫为人民服务—— 反正罗莎觉得这位身穿紧身衣、身材略矮小的新英雄比起哥谭那位黑夜骑士可称职多了,不愧是他们复仇者联盟的超级英雄——o(* ̄︶ ̄*)o。 #一个复联粉的骄傲你不懂# 某只戴着统一团帽的旅行团与罗莎擦肩而过。“哇哦,太危险了!”大概是监控视频上的画面过于惊险刺激,某个游客发出一声惊呼。 “不要担心,蜘蛛侠可厉害着呢!”旁边一个红头发大叔大概是蜘蛛侠的粉丝,他指着电子显示屏,“你们看!”画面上,红色紧身衣的矮小身影以快得让人看不清的速度躲过了子弹,并从手腕处弹射出了蛛网,将六、七个劫匪捆了起来。 “太酷了!”旅游团中一个年轻人搭话。 “那可不!”红头发大叔骄傲地点头,“那可是我们纽约的超级英雄!”自从去年外星人从天而降后,众位超级英雄在人们心里的地位可是水涨船高。 “那这位蜘蛛侠如果和美国队长比起来……谁更厉害?”一个略上了点年纪的游客用带着口音的英语提问。 “那当然是美国队长!Cap可是二战英雄!”导游小姐一看就是美国队长的脑残粉,她甚至在说到“Captain America”这个称呼时骄傲地挺了挺胸脯,“他在去年的曼哈顿之战里救过我的命呢!” 最开始搭话的红头发大叔也立刻点头表示赞同。 “最厉害的是斯塔克先生吧!”旅游团里另两个年轻游客指着就矗立在不远处的那座高耸入云的建筑插话,“斯塔克先生可是钢铁侠!他不仅参加了去年的曼哈顿之战打跑了北欧神话里的神明,还一手创立了复仇者联盟呢!”复仇者联盟大厦代表的意义可不仅仅是复仇者联盟的总部和斯塔克工业的所在,在众位钢铁侠粉丝眼中,那是“圣地”。 “不过我看新闻,浩克好像也很厉害呢。”另一位游客好奇地开口。 “还有鹰眼和黑寡妇!” “听说哥谭市的蝙蝠侠和大都市的超人也很厉害!诶?我们这次的行程能去哥谭参观吗?” …… 转眼间,旅游团成员们就展开了一场“哪个超级英雄最厉害”的讨论。 “所以说”,最开始说话的游客用中文感叹了一句,“美帝人民还真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呢!” …… 身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一员,罗莎拎着自己的购物袋,默默点点头——说得真是太对了! 【叮咚,亲爱的罗莎酱,你喜欢的大大“猫耳朵最萌”更新了最新一章(/≧▽≦)/,能坚持每天三更的作者君都是比大熊猫还稀有的存在,要好好爱护哟o(〃\\\'▽\\\'〃)o。请快点来留言、撒花、卖个萌吧o(*////▽////*)q,么么哒】 突然,一个其他人听不见的声音在罗莎耳边响起。 大大又更新了?! 眨巴眨巴眼睛,罗莎实在无法抗拒最新一章的诱惑,她走到某个喷水池旁边放下袋子,掏出手机,然后熟练地在浏览器里输入了某个网址。 这个网站有毒!(☆_☆) 罗莎在是在五天前偶然发现这个网站的。 当时,因为种种原因被老师叫到某间会议室里等待的她正因为前晚熬夜睡眠不足而困得东倒西歪。在不小心解锁了爪机并打开了浏览器APP后,眯着眼睛的罗莎又很不小心地在地址栏里随便按了几下,并且按了确认键。 然后,她就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ω\*) ——某个网页排版好似十年前的中文网站。 这个网站真的有毒!!! 名叫某江的网站只主打一类——超英同人。而罗莎在点开了其中一本之后就立刻沉迷追更,再也无法自拔了—— o(* ̄3 ̄)o大大们真是太有才华了! “猫耳朵最萌”大大,也就是唯一一位辛勤的日三更的作者大大(给勤劳的大大比心)貌似是哥谭市超级英雄蝙蝠侠的脑残粉。这位“猫耳朵最萌”大大不仅在文中让蝙蝠侠做了男主角,并且还给蝙蝠侠设定了一个灰常拉风的真实身份——哥谭首富布鲁斯·韦恩! 罗莎必须承认,即使是她这个觉得哥谭市从警察(义警?)到罪犯都审美跑偏了十万八千里的城市,在大大笔下也显得可爱又富有人情味;即使是生活在哥谭里的众位杀马特们,在大大笔下也显得灰常有魅力——这个主要是指品味糟糕的蝙蝠侠本尊与葬爱家族首领小丑。 在“猫耳朵最萌”大大笔下,化身哥谭首富的蝙蝠侠(好像哪里不太对?)白天忙着醉生梦死与众位美女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