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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半响,天空中的闷响声已经比任何一次都大的时候,他才终于说道:“王,您明知道是以卵击石,又何必……” “因为痛快。”郑秋分仰起头,最后一次环顾四周,那青山环抱、那绿草茹茵,这是他的圣魂之所,这是他的埋骨之地,他没有说什么大道理,仅仅是简单的说了句因为痛快,下一刻,天空中万道雷霆齐发,他纵身飞起,衣袂闪落,将自己完全暴露在雷霆之下,几乎是与此同时的,一条巨大的青蛇也出现在空中,紫色的闪电击打在他鳞片上,他却仿佛感觉不到疼痛一般向郑秋分飞去,杜笙箫一下子便认了出来——这是符狰! “王!看我来帮你!不就是区区天道吗?能奈我何?” 符狰大笑着冲到郑秋分身边,首尾相连着将郑秋分圈住,此刻他们已经到达了人类避难的那个小小洞xue的最上方,下一秒,万丈雷霆将他们的身体彻底吞没。 而等雷霆停下,杜笙箫再去看的时候,那里已经变为了一片焦土,符狰和郑秋分都不见了,唯有人类,缩在那方小小的天地中,毫发无损。 杜笙箫的回忆到这里戛然而止,而郑秋分自己却知道,雷霆万钧的那一刻,他翻身飞上,替符狰挡住了大部分雷电,又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将他一脚踹进了人间。 而此后的漫长岁月里,他的精神一直散落游荡在世间的每个角落,他感受的到一切,疼痛与欢乐,爱慕或仇恨,却没有一个实体,他似乎无处不在,却又什么都不是,在这漫长的孤独中,他眼看着当初软弱无力的人类一点儿一点儿的强大起来,盖起高楼大厦,整个世界一天一天的日新月异,而他也极为缓慢的、一点儿一点儿的凝聚起了自己的精神,直到有一天,他觉得自己凝聚的差不多了,便将那些过去的事情往心里的某个小角落一塞,随便往人间一扎,扎进了一个美丽而个性的女画家的肚子里。 十个月后,m市郑家的小少爷出生了。 他漫长的前生似乎到这里便结束了,这辈子的温暖比痛苦多得多,他迟迟不愿意想起那些事情,只有在梦里才会看到,却终于在某一天,被这在千千万万年都不肯放弃寻找他的白联找到了。 而后,杜笙箫也来了。 平静的日子冒了个泡就结束了,郑秋分无奈的想,这些小崽子们怎么就不肯让他好好的过完这一生呢。 杜笙箫看着对面那人嘴角勾了勾,无奈却温柔,随机,他忽然眼睛一闭,晕了过去。 白联一直在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郑秋分,一见他晕过去便立刻要上前扶住他,却被杜笙箫抢了个先。 “你干什么?”白联怒道。 杜笙箫冲他冷笑一声:“我干什么?我当然是要跟你抢人了。” 第四卷 书中鬼 第57章 书中鬼(1) 那天郑秋分晕倒之后被杜笙箫带回了家,再醒过来的时候就又变成了正常样子,那天的一切都仿佛是一场梦,梦醒了就又重新回到了现实。 白联似乎老实了下来,再也没有惹什么幺蛾子,还主动抹掉了郑霜降的记忆,连带着把一圈知道他们关系的人的记忆都改掉了,并且信誓旦旦的向郑秋分保证,决定没有对郑霜降做什么实质性伤害她的事情。 郑秋分心里对这件事耿耿于怀,但也没有什么办法,只好就暂且这么过去了。 杜笙箫回万灵城忙了两天,又跑回来给他当起了调酒师,郑秋分刚打算过几天舒舒服服调戏下属的日子,就被崔叔拎去拍他之前签好的那部魔道教主的戏。 郑秋分心里其实很不情愿,他虽然把那天的事情都忘光了,却唯独记得自己晕过去的时候杜笙箫对白联说‘我要跟你抢人。’ 这句话意思含糊,他醒来之后便没怎么好意思再提起来,可杜笙箫这些日子老老实实的在酒吧被他调戏还时不时的解个扣子露个腹肌,三五不时的半夜找他喝酒聊天又让他心里有点儿痒痒的蠢蠢欲动。 只是碍于某些原因,他暂时按捺住了自己。 先不说杜笙箫到底喜不喜欢他,单说说他自己,他其实都不太知道自己对杜笙箫的这种蠢蠢欲动是因何而来的,杜笙箫可不是什么他说不喜欢了转脸分手就能一辈子看不见的小男生,人家是万灵城的老大,弄死一个没有恢复记忆的他简直是分分钟的事儿,而且旁边还有一个喜欢‘那个郑秋分’喜欢到丧心病狂的白联在一边虎视眈眈,他跟杜笙箫就算是两情相悦都不一定能在一块的——万一在一块了,说不好白联能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损事儿来。 所以郑秋分深明大义的选择了按兵不动。 不过在酒吧接完崔叔的电话,迫不得已答应他明天晚上一定动身之后,他到底还是有点儿不甘心就这么不清不楚的走了——谁知道回来的时候杜笙箫还在不在?于是这天从酒吧回去的时候,他状似随意的对杜笙箫说道:“崔叔叫我明天晚上出发去剧组了,我走之后你帮我看着点儿酒吧,我家门钥匙给你,你隔三差五的帮我看看阿姨有没有按时去打扫行吗?” 杜笙箫沉默片刻,笑了笑:“有什么不行的,你自己去拍戏注意安全,有事儿就赶紧告诉我。” 郑秋分的心一沉,随便的嗯嗯了几句。 杜笙箫又问道:“对了,你去哪儿拍戏?” 郑秋分懒洋洋的抬眼看他:“怎么,你要去探班吗?” “随便问问。” “去哈市。” “怎么去那么冷的地方?”杜笙箫有点儿惊讶的问道:“不是说拍一个魔道教主的古装剧吗?” “是啊,那教主的老巢建在‘终年积雪的山巅之上’剧本是原著作者亲自写的,导演又是个处女座,两方一拍即合就把拍摄的主场景设置在了哈市——本来想设在内蒙那边的,又有草原又有沙漠又有雪山嘛,但演我那便宜儿子的小孩儿身体不好,但投资方拍板一定要用他,这片子又比较冷门不好拉投资,没办法,只好设在哈市,那里虽然冷,但条件比内蒙那边好一点儿,小孩能少遭点儿罪。”郑秋分解释道,想了想又拿出手机:“你看,就是这小孩儿,其实他演的挺好的,长得也好,在这一波小童星里算是顶尖儿的了,喜欢他的jiejie粉阿姨粉特别多,看起来简直比我还火。” 杜笙箫凑过去一看,之间手机屏幕上,一个看起来二十来岁的姑娘和一个八九岁的男孩儿头对着头,笑的俱是一脸灿烂,那小孩儿眉目俊秀,一双大眼睛尤其漂亮。 “挺好看的……这姑娘是谁?”杜笙箫随口问道。 “那就是原著作者和编剧啊。”郑秋分说:“她的文蛮好看的,我挺喜欢她的,公开关注了她,不然这种本子他们也不太敢邀我来。” 杜笙箫有点儿好奇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