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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怕和人争的。配不配的问题,可以由旁人胡乱瞎说,反正攒握在他手里的,就是他的。为了留在小少爷身边他可以不择手段,他不怕苦,也不怕和人抢,他只怕没有希望。 都城变天大乱的时候,他准备偷偷出城,却先一步被姨母拦住谈话。 她冷冰冰地开口:“事情变成这样,多少有你一份‘贡献’吧。” 事到如今,他也不用掩饰了。可他答话答得依旧彬彬有礼,一如这些年她让人教导的样子,他说:“很明显吗?” 女人的额角处有一道不明显的疤痕,那是一次晚宴之后,烂醉的她念着他父亲的名字企图亲吻他,她一直在哭,眼睛和脸颊全都以一种泛红的姿态肿胀起来,好像要哭尽一生的不甘愿,结果被他直接推下楼后刮伤了额角。 “你现在要去哪里呢?让我猜一猜,是去找宋吗?”女人翘了翘嘴角,笑容带一点嘲讽,“我猜对了?我倒是不知道我儿子魅力这么大。那些关心你被你耍得团团转的贵族小姐和少爷真可怜,真该让他们这些人都见见我儿子。” 他脸色终于沉下来。 女人说:“不装了?”忽然随手抛给他一枚戒指,他低头一看,发现家族权戒。他听见女人继续道,“为什么激怒我?其实你没做什么。” 他不置可否:“既然你觉得我卑鄙,那就让你这样认为好了。” 女人侧过脸:“你想要怎样都随便你吧。这枚权戒给你了,奈丽管家看到这枚戒指什么都明白的。我的儿子我自己知道,他是个什么都不会的废物,你要是有办法带他走,就带他走,如果不想管他,就让他死得痛快点。” 这个女人最终没有为难他,甚至给了他便利。 他突然有点好奇:“你为什么留在这里?你明明知道……” 女人转过身,冷硬地开口:“这两家人落到如今下场是罪有应得,我愿意留下来看,和你有什么关系?” 他不再多问,连夜赶去找小少爷。当他把小少爷抱在怀里的时候,心里一个念头终于凉凉的又甜蜜地冒出来:以后这个人就是他的了,谁都不能和他抢了。 再后来发生了许多事情。 许多,许多。 他断了一只手,当然这都是小事,不值一提,只是他慢慢地感觉到小少爷到后来是真的很喜欢自己的,这是一件大事。他以前总是生活在不确定的阴影里,永远无法摸准对方的心思,可是他后来真的摸到了一点心意相通的感觉—— 然而小少爷死了。 都是他的错。 他不该将小少爷就那样留在家里的。 噩梦一样的那段回忆,他此后提都不愿再提。 他只能活下去,拼命地活下去,然后不断地去寻找,去找到能复活小少爷的办法。 这是支持他继续活下去的唯一信念。 可是这一切最后都被一个疯子给搞砸了。 或许人生下来,就是为了痛苦的。短暂的快乐之后是无止尽的绝望。他能感到生机在不断地从这具身体里流失。恍惚里想起以前给小少爷换衣服的事情,那对他来说是很有意思的日常。每次给小少爷换好衣服之后再自己穿衣,他便觉得毫无乐趣可言了,所以自己整理的时候,他从来都是匆匆胡乱穿戴。当然,他也想起自己一度是动过想要划烂小少爷的脸的念头。小少爷长得太过惹眼了,哪怕用绷带给小少爷将脸全遮起来,他也都还是不放心。其实他们到利贝尔城之后,一直以来睡的那张床的床底下,是放着把刀的。有一天他深夜里他拿着刀,几乎要下手了。他很明白自己的心意,不管小少爷变成什么模样他都喜欢。他紧张得手心里都是汗,几乎握不住刀子,刀面借着月光冰冷冷地映出他自己的脸,他摸摸小少爷的耳垂,就要狠心下手。只是当那刀锋贴近小少爷的脸颊时,他想到或许小少爷会因此恨自己,就算不恨,以后心里也肯定会因此扎了一根刺,他一想到会这样,就怎么都不下去手了。 如今手上戴的是当初他送给小少爷的戒指。他的小少爷早就已经被那个教授烧成了灰,所剩只得这一枚戒指。他浑身发冷,手紧握着,眼前浮现两人最后一面分别的画面。那时他准备去领“出城令”,而小少爷勾住他的脖子,粗暴简单地亲了他一口,然后说:“知道了,你快去办事吧,我会乖乖在家等你回来的。” 现实里的他离开了,然后就是永别。 这死前最后的幻象里,他吃力地将带着戒指的手放置在胸口。 ——不,我不离开。 他挣扎着,自己似乎是哭了,又似乎是没有。 无法改写现实的影像里,他却能抱住小少爷,将脸埋在对方的脖颈处。 ——阁下,我哪里都不去,我就在这里守着你。 【番外完】 第224章 蒙巴顿番外·傀戏 他从来不和任何人说起自己幼年时候的事情,因为那不是什么好的回忆。成年了以后,有时他会梦见早年零碎的经历,如果真是如此,那梦毫无疑问就是个噩梦了。 如今,他是公爵的养子,安塞尔学院的教授,可是谁能想到,在最开始的时候,他只是利贝尔城里最低贱不过的一个小乞儿。 记忆里犹如阴沟一样发着酸臭腐烂气息的住所里,那里总有老鼠四下逃窜。夜里你能清晰地听到它们在啃东西,时断时续的声音要把人折磨到发疯。这样的夜晚总伴随着无止尽的饥饿。他们这些乞讨的孩子永远都是吃不饱的,如果出门一整日都讨不到钱的话,回家不仅吃不上食物,甚至还会挨上一顿毒打。这就是他们的生活。 那时候他还年幼,除了觉得很饿,倒是没有太多其他的想法,只记得同屋一个比他稍大点儿的孩子说,他们过得还不如这鬼地方的老鼠。 不管多少年过去,他始终对这句话记忆犹新。 大概是因为当天晚上发生的惨剧。 他们在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他们一行人里最小的小孩儿死了。 被老鼠咬死的。 半个身子都被啃烂了。 ——饿疯了的老鼠会吃人。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大概也只会把这样的事情当做怪谈。 他知道,相比于这些和他一起乞讨的小孩儿,他还是幸运不少的。他没有在夜里被冻死或者被贪婪的老鼠们分食,他后来甚至还因为发色的缘故,被公爵收养了。 那个时候他还因为饥饿而腹部绞痛到夜里睡不着,次日起来浑浑噩噩地没有精神。他的父亲——他们所有孩子都称呼那个人为“父亲”,但事实上,他一直有种直觉,直觉告诉他,他那两位名义上的“父亲”和“母亲”,其实并不是他们这些小乞丐的亲身父母。 “母亲”是一个臃肿肥胖的妇人,偏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