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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写总结。 【第十二条:她说不要就是要,她说不喜欢就是喜欢,总之,女生都喜欢说反话。】 【第十三条:尽量展现自己霸道的一面。】 【第十四条:带她去抓娃娃,告诉她,这里所有的娃娃机都被你承包了...】 写到这儿,杨让挠了挠脑袋。 怎么总觉得,有点不太对劲。 她真喜欢这样的? 第二天,常小歆是被电话铃声叫醒的。 半梦半醒中,她好像听到有人约她下午出去玩。 醒来后,以为是自己在做梦,竟然梦到杨让给自己打电话叫她出去约会,常小歆还狠狠地自嘲了一番。 杨让那样的闷,别说约会了,主动打电话都...等等,为什么通话记录里,第一个会是杨让的名字??? 早上七点半??? 不是做梦?! 作者有话要说:来了,让让连续翻车,详情请看下章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今天虽然晚了点儿,不过还是挺长的... 接下来,就是感情线的一大进展了,不过咱们还是要感□□业两手抓! 另外,我掐指一算,哥哥嫂子还有蒋桉跟阮依依的番外我应该都会写的,别急,会写的。 然后就是感谢大佬们订阅【鞠躬】 最后...王者荣耀这游戏,因为被坑逼队友气到吐血,已经被我打入冷宫了...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小徐小徐天天摸鱼1个;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莫得感情的撒花机器人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澧有芷兮、口女口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4章 再三确定自己没有眼花后,常小歆发了一个问号给杨让。 应该是猜到她那会儿没睡醒,她还没来得及问下一句,杨让就已经在那单纯的一个问号上面做出了理解。 【下午不训练,要一起出去吗?】 连着好几天的高强度训练,教练十分人道的给大家放了一下午假。 原本常小歆是打算这一个下午都去加训,现在却突然有所动摇了。 印象中,杨让从来没有主动的问她要不要一起出去,除非是被她强拉硬拽,不过即便如此,两人更多的独处中,他都只是跟试卷作伴,而她也会为了跟他待久一点,硬撑着头皮找他请教作业,最后的结局只有一个—— 两人早上九点出门,在晚上图书馆关门前回的家。过程中,常小歆从头睡到尾,而杨让几乎有做不完的练习题... 所以,她很期待。就像心脏某处一直被空寂很长时间的地方,那个地方十分隐蔽,却突然地,被人发现,让她惊喜之余,还有点难以抑制的,兴奋。 中午训练结束,小亚正兴冲冲的打算找常小歆商量一下今天的御膳,话都没来得及说,身边的人在教练“解散”刚出口时,就已经脚底生风的跑了。她连个残影都没抓到。 火速赶到宿舍,常小歆对着衣柜琢磨了半天,最后一头磕上了衣柜门。 平时都没注意,自己怎么连条裙子都没有?她以前柜子里全都是粉粉嫩嫩的小裙子,自从学了游泳之后,小裙子全变成了运动衣,还都差不多一个色系。 挑与不挑基本上没什么区别,常小歆找了件白T跟衣柜里仅存的一条浅蓝色牛仔裤,对着镜子看了半天。 勉强还行。 脱了泳衣,嗅了嗅身上的味道,常小歆鼻子吸了吸,扯着衣服去了洗手间。 等整理的差不多后,她背好包,把半长的头发随手扎了个马尾,捞起桌上的手机出了门。 两人约好下午一点半,现在一点二十五,到约好的咖啡店前,时间是刚刚好的。 杨让向来是个准时的人,常小歆也不想做迟到的那一个。 外面天气还算不错,昨晚刚下过雨,空气里满是泥土潮湿的味道,令人心情愉悦。 哼着歌,常小歆一蹦一跳的到了约好的地方,却没有看到熟悉的人。 不自觉的缩了缩眉头,杨让一直都很准时的。在这边左顾右盼了几分钟,就在她低头准备打电话的时候,右脸颊突然一凉。 扭过脸,就看到杨让正举着一杯汽水,虽然不太明显,但她好像看到他笑了。 “等很久了?”他问。 他今天穿了件白衬衫,袖口的扣子没扣,挽到了手腕以上,露出了那块黑色的手表。手表的款式很过时,却因为他清冽的气质,衬出了几分古色的韵味。 那块手表她再熟悉不过了。 2013年,她第一次参加比赛,第一次拿冠军。 赢来的奖励她尽数给了他,那块手表也是。 那时候女生之间流行一句话,现在想想好像还挺没道理的。 “你如果喜欢他,就拿东西将他拴起来。” 她前后一想,送了手表。本来是想送戒指的,但觉得那样好像太过于招摇了。其实,只是怕被拒绝,就连手表跟赢下的奖牌,也是她偷偷放在他书包里的。 那段时间,她每天都会假装不小心碰到他,然后去看他的手腕。那块手表却始终没有出现在他手腕上。 估计是不喜欢吧。那时候,她是这么想的。 所以,之后无论是生日还是什么,她都将手表排除在外。 不过很讽刺的是,不论她送什么,都没见他用过。 她忽然就很好奇,他为什么不用。 “你说过,有什么想问的,可以慢慢问你。这话还作数吗?” 眼前的人明显懵了一下,不知道话题怎么突然就到了这个地方,但还是很快的点头,“嗯。想知道什么?” 常小歆伸出食指,戳了戳他手腕上的表,“这个,为什么还留着?”他从来不会用她送的礼物,她以为他不稀罕,都丢了。 金丝边眼镜下的那双眼睛疑惑的闪了两下,而后杨让举起左手,轻轻摸了摸手腕上的那块手表,“喜欢。”似乎是觉得不够,又道:“很喜欢。” 这下换常小歆不懂了,“我以为你不喜欢,我从来没见你用过。” 那双小鹿眼含着雾气,小姑娘嘴角微微向下。这一瞬间,杨让突然就明白了。 他无奈的把左手伸了过去,“因为喜欢。” 白皙的手腕上,青色的血管极其明显,那块黑色的手表被衬的越发的好看。 忽的,常小歆眼睛一亮。 不是手表被衬的好看,是因为一直以为,它都被主人精心的呵护着... “你送的都在,从五岁开始,到十八岁,一直都在。我没丢。”杨让知道自己以前最大的问题在哪里了,他从来都以为,他做的足够明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