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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摔上了床。 “很多事只有彼此喜欢的人才能做,亲吻也是,这件事亦是。小公子懂么?”殷书欢停下嘴上的攻势,看着身下的人道。 我我我……懂个鬼啊我!时何弱嘴巴、背都疼得厉害,哪里还有心思管这些? “看来小公子不懂,那在下来教教小公子好了。”殷书欢看着身下的人,微微翘了翘唇角。 随后开始扒人裤子。 讲道理就讲道理,扒人裤子是甚么意思?!时何弱这下子是真的慌了,赶紧护住自己的裤子。 殷书欢两腿绞拧住时何弱的腿,一手牢牢钳住时何弱的两只手的手腕,将时何弱两只手控制住再压过头顶——动弹不得。 “有有……话好好说,不要脱裤子!”时何弱彻底慌了。 然而殷书欢的手已经成功地潜——啊不——是正大光明地撞进了时何弱的裤子里。 并且成功地捏住了时何弱的——小弱弱。 命根子在人家手中,不得不低头,再不低头就要成太监了! “殷大神医?殷哥哥?我错了,我错了。你别让我断子绝孙来着?我还想娶媳妇生大胖儿子来着……我……啊!嗯唔!” 快感来得猝不及防,像一阵又凶又急的大浪拍得时何弱根本无法反应。 可惜这浪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殷书欢爱抚小弱弱没多久,就一头栽在时何弱身上——彻底醉昏过去了。 这段羞耻的记忆时何弱实在不想回忆起——丢人丢得也算没谁了。然而殷书欢却是乐得个轻松自在——因为他醉酒期间的行为会再醒了之后忘得一干二净。 以前没做完,这次——做到底了。 时何弱靠在红漆柱子上,双腿都软得有些站立不住,眼尾捎红,脑子里一片空白。 作者有话要说: 殷书欢:作者,出来谈谈人生,谈谈理想?嗯? 渣梅赔着一张笑脸,讨好道:“我这不是为您着想么,这兔子爱吃草,您得有粮是不是……” 殷书欢冷笑:“哦呵呵呵,所以你就在我头上加了一点绿?渣作者我看你头上欠点红?嗯?” 1000字完整找微博:一颗苦梅QAQ(直接搜一颗苦梅也行,好像就我一个叫苦梅) 三天没更新,其实就在李长笑和时何弱这坎上过不去。很怕小天使们受不住,可是自己又改不好。但最后还是这样写了,心里很忐忑不安。如果有碰到哪个小天使的雷点,我……诚心鞠躬道歉。 在我看来,这根本上还是并不算给殷书欢同学加绿。弱弱和书欢的感情线一直很清楚,不管他们意识还是没意识,都是只有彼此。而且李长笑与弱弱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弱弱认识到这样的举动不合适之后他自己也是认真反悔并拒绝李长笑的。弱弱的脑子说白了是真的有点“弱”,他很多事都不会往深处想,他对待身边的人也是同样的单纯直接而且真诚。 因为这本书的主角本质上还是弱弱,虽然也许大家都并不喜欢他。 但我是很想地想要努力刻画他的成长。无论是感情还是心灵。 第44章 第四十三章 时何弱仰着脖子,胸口微微地起伏着。 一双眼空茫茫地睁着,没有定处。 苍白的脸上染着快/感过后的红晕——却又多了一样东西。 “我……”殷书欢叹了口气,伸手扫过时何弱湿漉漉的眼睫,不由地低了声道:“是我过分了……” 时何弱闭了闭眼,有些无力:“你……让我静静……” “好。”殷书欢沉默了半晌,方才开口答道。又弯下腰去,帮时何弱穿好裤子,理好衣袍。 “我送你回去……?”殷书欢扶着时何弱。 “不用。”时何弱脱开殷书欢扶着自己的手,自己一步步向前走去。 走了一半却又微微回过头侧过脸:“殷书欢,你是不是又喝酒了?” 殷书欢微愣,随后想起来自己方才陪空空道人吃饭,的确喝了几小杯——只好颔首诚实道:“我方才的确喝了几小杯。” 夜色朦胧,时何弱脸上的表情也让人琢磨不透,他就站着,不再动——不往前也不往后。 “……怎么了?” “没怎么。”时何弱笑了笑,向后摆了摆手:“告辞,殷神医。” “夜凉,你好歹……”时何弱身上的衣袍单薄,殷书欢解下自己身上的披风走上前想要给对方罩上。 话却来不及说完,就被堵住了。 这一记的亲吻来得太过突然,殷书欢有好一会都没法反应过来。 唇上的疼痛尖锐,眼前的人紧紧地闭着眼吻着自己。 咸湿的泪水混合着铁锈的血味。 尽管疼得厉害,殷书欢还是伸手温柔地抚摸着时何弱的发,慢慢诱哄着对方平静下来。 猛烈的攻势渐止,殷书欢又渐渐占据了上风。 时何弱却突然抬起了脸,拉开了两人的距离:“殷书欢,殷狐狸。这句话,我这辈子只说一次,只说一遍。” “我喜欢你。” “非常喜欢你。” 殷书欢还没来得及从时何弱说的“这辈子只说一次只说一遍”的强调和紧跟而上的表明心意的情话中反应过来,就突然觉得颈上一痛,眼前一黑——栽了。 时何弱眼疾手快地搀住殷书欢要倒下的身躯,却因为手上的力量还没有恢复多少而被压着带拖倒在了地上,时何弱的半个身子都被垫压在殷书欢的身下,好会他才有了气力慢慢起身,他小心翼翼地扶起殷书欢,将人靠在柱子上,又站起身来,去拾捡落在地上的狐裘披风。 时何弱蹲下身子,将手上的披风给殷书欢轻轻盖上,而后认真盯着地上的人睡颜片刻,笑着摇起头来:“小爷我居然真的喜欢你这么一只混账狐狸么?” 年少悠远的时光忽的被忆起——初见时的惊艳、再见时的欣喜、死前的不舍留恋。掩藏的不曾去想的或者是自己在逃避的感情,终于因为亲密而彻底真实的接触被得到了证实。 是喜欢——是在第一眼见到对方白衣不染模样的初心萌动,是在再见时对方笑意然然地断定自己一生的质疑羞恼,是在身死之前最后一眼看到对方为自己心急如焚失了冷静的窃喜开心。 原来情思早已在相见时悄然种下,早已在年少的时光里暗然发芽生长。 只是自己太过迟钝,竟是丝毫未曾往“情”字上想。 现在想开了——却是迟了。 太迟了。 我欲将心向明月,谁知明月照他方。【1】 时何弱眨了眨眼,看了眼在靠近一点点彼此就能触碰上的唇。 薄唇色浅,唇形的线条柔和而好看,唇上有着一道刚刚新生的褐色的痂。 看着疼。时何弱伸出手轻轻碰了碰殷书欢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