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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未尝不是存了要杀他灭口的心思。那什么契约碎片是种绝对不能让别人知道自己拥有的存在。 想想曹晓就知道,他只不过是被推测拥有那玩意,第二天就有人敢铤而走险约他出来要弄死他。 面对着扑上来的两个人,曹晓压住身子下面男人的动作没动,掐准了两个人不同攻击的时差,侧身躲过第一个人捅过来的刀子,之后用手拉住第二把刀子,直接往翘起来的膝盖上一磕。那个人抱着手臂哀嚎着倒了下去。 紧接着曹晓曲手肘打向第一个攻击过来的那个人的下巴。 一分钟不到,三个准备要严刑逼供的男人全都被曹晓给严刑了。 从桌面上下来,曹晓拾起把刀,掂量了一下走到倒在地上哀嚎的其中一个男人身前。 “其实并不是很严重,只不过是骨折了而已。”蹲下来俯身用刀背敲了敲男人的脸颊。“怎么?凶器带地这么整齐,是要在这里弄死我?” 首先拿刀子冲过来的那个男人叫做林宇雄,算是三个人中受伤最轻的,只是被曹晓击中下巴晕眩了片刻。看到曹晓也明白三个人是彻底低估了这个男人的能力。 一下子跪下来淌着大鼻涕双腿在地面上蹭着就蹭到了曹晓的脚边,原本伸出手要抓曹晓的裤脚,但是看到曹晓冷冰冰的眼神,立刻整个人扑到了地上。 面颊难看地抽搐“对……对不起曹先生。” 对不起有用? 怎么可能?被人说了对不起就说明对方确实从自己身上占到了便宜。所以曹晓决定讨厌这个道歉频繁使用的用语。如果不是自己…… 恐怕真的会在这里被他们杀掉然后埋尸。 和林宇雄对视了一眼,曹晓开口“你们是认识这里的老板对吧?” 林宇雄立刻指着曹晓脚边的男人。“刘明达!这里的老板就是刘明达。” 无视屋内的三个‘尸体’曹晓慢慢走到桌子前,拉开了桌子旁边的椅子坐了下来,手放到了桌面上,一言不发有节奏地敲击着。 未昏迷的林宇雄和刘明达感觉曹晓敲击桌面的节奏简直就成了地狱催命的鼓点。沉默的环境让着两个人的心理越加压抑。 “你们原来是想要杀我的——” 林宇雄立刻摇头“没!我们保证,所有的主意都是刘毅一个人出的!和我们无关!我们是被他逼的!真的!!您放过我们,我们保证以后绝对不会再出现在您面前触您的霉头。” 说罢林宇雄拼命在地上磕起头来。 “这么激动干什么?”曹晓揉额头的太阳xue“你们能放心杀我,是因为这店是你们的,监控人证物证随便你们设计。我可不敢在这里杀了你们三个人。我只需要你们做一件事情。” 说完这句话,曹晓又凭空转移了话题。 “关于地狱碎片,我说我没拿,你们肯定不信。”曹晓面对空气,也不清楚这话是跟那三个人说的,还是在自言自语。“其实按照你们的说法,不止你们不信,知道全部过程的所有住户可能也都不信。可是我真的没拿。你们说怎么办?” 刘明达一愣,接着反应过来接口“我们拿了,在我们手里!今天我们勒索您从您的手里抢过来了!” 曹晓就是这个意思。满意地站起来。非常热心地把地面上的两个人搀扶起来,扶到座位上,不管两个人瑟缩。拍拍两个人的肩膀“那真的是太感谢了。” “我正为了这件事情发愁呢,你们真的是太讲义气了!今天咱们这算是和平解决的吧?其实我这个人一点都不喜欢暴力,又这么好说话,你们一说,我就把那玩意交给你们了。我可是只会逃命,也就腿脚灵活一点的普通小市民啊……对吧?” 两个人也顾不上身体的疼痛拼命点头。 “不是敷衍我等回去继续叫帮手的吧?” 林宇雄的眼神乱转,而刘大明没有异常地继续点头。呵……这家伙是傻了吧? 现在命都在自己手里,竟然还敢把耍心眼的样子表现地这么明显?还是他们觉得自己只是经历过一次那什么血字,对人性和活命什么的认识不够透彻,不敢真的杀了他们? 曹晓甩手就是一刀。刀锋直接插入林宇雄的小腿。林宇雄抱着被刀子弄伤的腿大声惨叫,但完整的惨叫还没出口,就被曹晓用餐巾布堵了回去。 “我现在能制服你们,就代表我能够随时杀了你们……包括在公寓。你们信吗?” 直到发现两个人的眼中全都成了恐惧,曹晓才满意点头。“以后可别这么吓我了,我的胆子真的挺小的。” 然后又重复了一遍作用于强调“真的”。 他不耐烦和公寓里的住户来一钞我真的没拿’的辩论赛。今天敢有人堵自己,明天就有人敢给自己下药。索性拿了就将错就错承认真的拿了。再让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的已经被抢走了。 尽管这种说法能骗得过大多数人,却骗不过公寓里的那几个聪明人。 不过那又怎样?聪明人就算不能确定自己手里有没有那玩意,也绝对不会贸然来折腾自己。 至于这三个人之后会被怎么样暗算…… 那就不是曹晓需要思考的了,毕竟这三个人才想着杀了他然后埋尸。都想干掉自己了,曹晓得多圣母才愿意为要杀自己的人多打算打算? 回答公寓,曹晓没事人一样继续生活。 周围围过来的苍蝇少了不少。公寓里许多住户都在窃窃传着类似自己是孬种啊,被一吓唬就交出东西来了。自己是软柿子啊,一点骨气都没有啊之类的话。 愿意跟曹晓搭话的人也少了很多。 胆子小的软骨头就算能活过第一个血字,也活不了多长时间的。 曹晓并不介意。只不过每次在公寓楼内碰到李隐楼长和嬴子夜他们几个,他们都会用特别复发欲言又止的眼神看着自己。看得曹晓毛毛的。 尽管兜里才不足五百,但是曹晓日子过地不错。因为他找到了一个挣钱的好办法。 公寓的冰箱是个好物,只要写上东西,冰箱就自己给变出来。 可能最初的初衷是满足住户对于饱腹的最基本要求。但是到了曹晓这,曹晓把活金枪鱼,鲍鱼海参之类的写上,然后抱着从冰箱里拿出来的东西去鲍翅批发商那里卖。 冰箱出品自然是你写高档次就给你高档次,你写rou质鲜美就给你rou质鲜美。 一来二去几趟,曹晓成功搂了不少钱,日常除了事物的零花钱就有了手头也宽裕起来。 就在曹晓满足地发着自己的小财的时候,冒险者们降临了。 那天曹晓起的晚。 半夜里喝了不少啤酒,正宿醉,又嫌自己屋内太安静,就躺倒公寓大厅那边醒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