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文学 - 耽美小说 - 叛佛莽僧[重生]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6

分卷阅读56

    大街要比刚刚的那个长,此刻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白千行可能是第一次来到人界的大街,难免有些好奇。

    白千行属于佛兽,佛兽有属于自己的审美,衣服审美要比拘谨的人类夸张得多,虽然霍己厌很满意白千行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胸大肌,但是受不了路人的回头率百分之二百。自己的崽只有自己能看!

    他拉着白千行去往一间成衣铺子,准备给白千行挑选一间符合人间烟火的衣袍,顺便也把自己这件袍子换下来。

    白千行本身是一件白衣,也和他的毛色很搭,于是霍己厌便给他选了一件比较正经的白袍。而自己将要去雁痕山,那雁痕山上的云遏门一定清一色一抹玄青,肯定就跟个奔丧的一样,自己要是穿得像在皇宫那样艳丽,一定会引人注目,容易暴露自己,考虑再三,他就选了一件和那件玄青色袍子相似的袍子穿上。

    等霍己厌换好袍子出来,白千行依旧握着新衣服左看右看,霍己厌想,这只狗子可能不知道该怎么穿人类的衣服。

    于是他就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拉着白千行一同进入更衣室,准备强行为白千行换衣服。

    白千行:“……”我只是觉得这件衣服包的太紧,我的尾巴会没处伸!

    作者有话要说:

    互相换衣服什么的,最萌了!o(*////▽////*)q

    第41章 莲花仙境(五)

    白千行学会化形不久,很多“零件”,就像耳朵、尾巴、瞳孔、獠牙之类的都不能好好掌控,此刻他的尾巴一直掩藏在宽大的长袍中。如今要他换上为人类打造的衣物,他不能保证不会把衣服戳个窟窿。

    霍己厌念着“都是男人害什么羞啊我就看一眼没别的意思”的咒语,拉着白千行走进更衣室。

    霍己厌很民主地问:“你自己脱还是我帮你?”

    白千行:“……”这好像不是我认识的教主!

    白千行没有霍己厌无赖,很别扭地自己开始脱衣服,一边努力把尾巴收回去。等他完全脱完,尾巴已经完全收了起来。白千行暗吐了一口气,总算没有出洋相。

    霍己厌不自觉地咬了咬手指头,盯着眼前这副完美到原地爆炸的身材,要是这是他这辈子拥有的身材,做梦都会笑醒的!

    为了掩盖自己的花痴神情,霍己厌开始一边没话找话,一边很非礼勿视地帮白千行穿衣服。霍己厌说:“我听你大姐叫你‘阿行’,你有名字?”

    白千行并不知道霍己厌那千回百转的花花肠子,道:“嗯。白千行。千里之行的‘千行’。”

    霍己厌礼尚往来地回答:“我叫霍己厌,自己的‘己’,厌……你就当是讨厌的‘厌’吧。”

    白千行否认:“厌,同餍足,取满足之意。”

    霍己厌没想到一个小奶狗也有学问,不禁对他另眼相看,道:“不错啊,是个有知识的汪。”

    白千行不开心:“我不是狗。”

    霍己厌不相信:“我看见的狗比你遇见的人都多,我能认错?诶!别担心,说你是狗不是骂你,真不知道那些昏话为什么都要带‘狗’字。我是最喜欢狗子的了!”说完这话,突然感觉自己有种表白的嫌疑,立刻打哈哈似的闭了嘴。

    白千行也不再反驳,只要教主喜欢,做牛做马都愿意。

    霍己厌替白千行理好衣服,又顺了顺乱了的毛发,总觉得这样散乱着的头发不符合白千行的气质。灵机一动,敲定注意就付了钱带着白千行逛起了街。已经完全把要去雁痕山的目的给忘了。

    大街上的吆喝声此起彼伏,霍己厌拉着白千行的手,挤进一家卖女儿脂粉的店铺,他从佛龛中掏出一吊钱,对老板说:“要一段红头绳,上好的。”

    老板亮着眼睛捧着一吊钱,吩咐一个小姑娘去里屋拿出一个锦盒。老板谄媚道:“这是上好的蛟龙绳,遇水不溶,遇火不化,就是往那土里埋上个上千年,也绝对不会腐烂。”

    虽然说一段红头绳普普通通的就好,没必要这么高大上,但是霍己厌不一样——有的是钱,虽然是在寺庙“出生”,虽然师父各方面都很严格,但唯独这一点,对霍己厌很是大方。

    再说,他家狗子那一头飞瀑般的秀发,就应该配上档次的红头绳!

    霍己厌毫不犹豫地买下了一段红头绳。这样东晃西晃,买衣服买发饰的,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天黑以后,雁痕山山路难走,霍己厌只好一边暗自悔恨为什么要浪费时间,一边又心有打算地带着白千行去了一家客栈。

    这次霍己厌很抠门,只付了一间房的房费,对外称“两个大男人挤挤就过去了,赶路的不在意这些细节”,对内称“你一只狗子需要睡什么床,给你铺个狗窝就行了”。

    但然,这些都是霍己厌讲给自己的心虚借口,因为根本没有外人对他们睡一起表示疑义,内人——白千行也根本不觉得和霍己厌睡一起有什么别扭的,反正在做鬼的时候就是天天腻歪在一起的。

    一切都是霍己厌自己心里有鬼而已。

    天色彻底暗了下来,店小二给他们安排了晚饭,吃过饭后,霍己厌坐在床沿边掏出锦盒里的红头绳,用剪刀剪出一段适宜的长度,招手把还趴在饭桌前啃骨头的白千行唤过来。

    白千行依依不舍地放下手中的骨头,很听话地走到霍己厌身边坐下。

    霍己厌笑眯眯道:“我帮你弄个造型吧,我们做人的都兴什么发饰头饰的,你既然做了人,就不要成天披头散发的了。怎么样?”

    白千行自然不会忤逆霍己厌的要求,很乖地把头伸了过去。

    霍己厌兴冲冲的站起来准备给霍己厌梳头。在东暝国,男子均束发为冠,霍己厌一直觉得那样太过单调,没有美感。他们这些画画的,事事都讲究视觉上的享受,加上霍己厌前世五官失灵了两官,对视觉要求就更高了,说不定这种审美花痴,也是那个时候落下的毛病,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对男子也有了这种审美。

    霍己厌勾起白千行一侧的长发,松松编成一段麻花,让低头垂下的白发不至于太厚而遮挡视线。编到底后,霍己厌捏着尾部的头发放到白千行的眼前,道:“捏紧了,不要散了。”

    白千行不知道霍己厌要给自己捣鼓什么名堂,但还是没有反对,听话地捏着霍己厌交给他的任务。

    霍己厌又转到另一边,相应地编了一段,然后两段一起,随着披散在背后的头发,用红头绳在离发尾六寸的地方一齐束紧。两侧的头发有些短,红头绳束缚不了,便很自然地垂在了两侧,又因为两侧有两段麻花,不至于全部垂下。如此自然而然,自成一派风格。

    霍己厌满意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就好像完成了一幅画一般。

    霍己厌笑着把白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