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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愈。 人嘛,就是这样的,不断泅渡、不断救赎。 愈挫愈勇,生生不息。 - 沈录追到法院大门外,喘着气,可是已经看不见那个人的身影。 人流像潮水一样聚集,又散去。 - 沈之铭想得周到,琢磨着苏连瑾不会想在这个伤心地久留,便决定当晚赶回景城。又为了不教沈录觉得他有了女儿、便不顾儿子,转头问他的意思。 沈录点头:“行呗,今儿就回,我也挺想念奶奶了。” 自然,除沈老太太之外,还有另一个想念的人。 明明十几分钟前才在法庭里见过,却还是想念得不行。 想得骨头都疼。 回到景城,已经是深夜。 沈家灯火通明,上下人等都聚在客厅里,热热闹闹地迎接苏连瑾这个新家庭成员。 苏连瑾多少年没有享受过家的温暖了? 于是又要哭,好容易才被沈老太太劝慰住。 沈录陪着笑啊闹的,最后等大家都各自回房睡觉了,他还坐在沙发里,手肘搭在膝盖,双手合十抵在唇上。 他的手指其实已经很细嫩,却觉得挨着嘴唇的触感,比不上那人唇瓣的娇软万千之一。 - 天将亮,他便开车出去了。 清晨尚有雾气,行人车辆都少,他一路畅通无阻,来到贺家别墅。 也不敲门,就只是在门口等着,目光望向她房间的方向。 窗帘紧拉着,看不出里面有没有光。 不知道等了多久,园丁老谭来开门了。 沈录下车,过去问道:“您好,请问姜灵到家了吗?” 老谭疑惑反问:“咦,姜小姐要回来吗?老爷和小少爷都没说这事啊。” 沈录心里咯噔一下:“她没回家?” “嗯,没回啊。” “自从年前姜小姐离开,到现在近四个月,都没有再回来过呢。” “我们也担心,给她打过电话,可她都挂了;想去问问小少爷吧,又不敢,怕惹起他的伤心事。” “伤心事?” 老谭点头:“嗯,伤心事。” “别人看不出来,但我一双最会看人情的眼——小少爷其实是喜欢姜小姐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非不承认,两人闹得不欢而散。” “其实这件事,我始终觉得愧对姜小姐。” “当初如果不是我心疼小少爷太孤单,想要撮合这桩缘分,又自作主张地在姜小姐面前说了许多少爷的好话……姜小姐其实不太会豁出去表白的。” “是我多嘴,害得两个孩子连兄妹也做不成了。” 沈录听完前因后果,心里有些沉甸甸的,又有点不解:“可是,您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您甚至连我是谁都不知道。” 他看得出,面前这个中年男人是个很忠诚的佣人,不会轻易将雇主家的事拿出来说才对,何况还是对着一个陌生人。 老谭笑笑:“谁说我不知道你是谁?” “如果我没猜错,你应该喜欢我们家小姐吧?” 沈录也笑,面前这人的一双眼确实挺毒。 他毫不讳言,大大方方承认了:“是,我喜欢她,很喜欢。” “那你知不知道,我们家小姐可能也喜欢你?” 这一点,沈录自然也已经知道了。 但他比较好奇——既然姜灵已经四个月没回来,那么面前这人是怎么知道的。 老谭看出他的不解,也不卖关子,细心解释道:“姜小姐有个嗜好,就是爱待在楼顶,有时候一整天都待在那儿不下来。” “她走后,我帮着家里的保洁阿姨去打扫,在那里看到了很多副画,其中好几副——” “是你。” 沈录原本还是抱着听故事的想法,并未期待老谭能讲出什么确切的证据来。 然而听到这里时,他浑身僵住,连思考能力也似失去了——姜姜画过他?而且还是在去飞霞湾之前就画了? 她……为什么要画他…… 老谭继续说下去:“当时阿姨还夸,说小姐画得真好,画上的人也好看,也不知道是在哪里找来的模特。” “我却看一眼就知道,你绝对不是她的模特。” “因为这么多年,我没见她画任何一个人超过两幅,包括小少爷。” “而画上的你,有一脸冷漠像欠你钱的,有一脸怒火的,也有傻不拉叽笑着的,还有大晚上骑着摩托车的……” 一脸冷漠的,是他对着斗星寨那些知情不报、甚至帮着人贩隐瞒的村民; 一脸怒火的,是在小茶被抬上山,死亡真相被揭开的那一刻; 傻不拉叽笑着的,是他每当看见她时,不知如何才能表达内心欢喜,只好傻笑的蠢样子。 大晚上骑着摩托车,是帮大妈去镇上买药,她在他耍赖一样的央求下,与他背靠背坐着。 那晚,一路都是霜雾与星光。 沈录如被定在了原地,目光放远,看着不远处一棵苍翠的松树。 老谭似乎还说了些什么,但他已经什么都听不见了。 他满心只剩下纯粹的甜,和纯粹的苦。 甜的是得知她对他早动心了几日,多喜欢了几日。 苦的是也不知经此一事,她这份喜欢,还剩没剩一点残羹冷炙。 原来,冰雪早就开始融了。 是太阳自大,光想着照亮万物,而罔顾冰雪的感受。 老谭讲完,见沈录出神,用右手在他面前挥舞了几下。 沈录回过神,颔首道谢:“谢谢您告诉我这些。” 老谭苦笑:“还谢什么?你们不怪我当初多话,让姜小姐走了那么一趟弯路,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沈录垂下眼睫:“您的话固然起到了催化作用,但她会听进心里,也是因为她对你们家少爷有情。” “有情,但不见得是男女之情。”老谭忽然将一直放在兜里的左手抽出来。 “你看这个。” 沈录抬眸望过去,看见他的左手小指根部,有一圈明显的旧疤痕。 “这根手指,断过的。”老谭动了动小指,“电锯忘了关,碰上了。” “当时连我自己都被吓傻了,是姜小姐打车送我去医院,还特意从地上捡起了断指,仔仔细细地弄保鲜膜包着,也不敢放进口袋里,生怕弄伤,就那么一路托在手上。” “鲜血淋漓的一截,连我看着都瘆人。” “后来我问她,捡起断指的时候,你不怕吗?” “她说当然怕啊,怕死了!谭叔你不知道,等你进了病房,我就跑去洗手间吐了,后来大半个月,我连鸡爪都吃不下。”说到这里,老谭忍不住笑了。 “我就又问,既然怕,你干嘛还要帮我捡?你知道她怎么说吗。” 沈录摇摇头,轻声问:“她怎么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