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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拿出个态度来,宋子轩低声下气的和对方商量:“我的宣传团队已经起草道歉声明,对这次的口误做出一个解释,并挂在我的个人主页上,你看这样做可以吗?”
第一百七十六章:没想到的利益
协商的结果是——当然不行!
事情闹得这么大,区区一个道歉声明就想解决,这是在开玩笑?
想的真是美!
品牌方见宋子轩打算敷衍了事,也相当不客气的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
道歉是必须要的,在此基础上宋子轩,剩下的两年代言费要削减百分之五十,并且承诺只要在公开场合必须要使用自家的品牌。
这个就比较坑爹了。
宋子轩心里有些犹豫,便说自己考虑一下给他答复,偏偏在这个时候网上爆出宋子轩之所以会这么做是对C.R.Z的代言费不满,并且已经暗中和他的对手有往来。
虽然知道这是记者为了博眼球胡编乱造,商家还是觉得自己被打脸,一怒之下就说代言费也不用削减了,直接终止合同吧!随后他们向思冠娱乐发函要求公司层面出面干涉终止合同,否则打官司,反正他们家大业大耗得起。
再说这年头和明星打官司也能提高知名度,至于打官司那点费用,比自家公司宣传费少多了,效果还更好!
至于你跟我解释说是小报记者捕风捉影?
品牌方表示我不听我不听!
谁管你消息是不是真的,反正是你犯错在先,还牵涉到了竞争对手,那就不是道歉能解决得了,钱也是其次,总之这口气必须出了!
事情闹得这么大,公司在措手不及之下也有点慌了。宋子轩这个错误犯得是有点低级,对方生气也可以理解,道歉是应该的,私下赔付也可以接受,但是终止合同就有点太打脸了。
娱乐圈竞争激烈,很多公司都是今天开明天倒,思冠做到今天算是生命力比较顽强的,单凭这一点就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嫉妒恨!
宋子轩目前是公司的一哥,出了这种事情外面不知道多少人盯着,其他公司都恨不得搬着小板凳排排坐等着看热闹,如果真的因为这个闹上法庭打官司,宋子轩灰头土脸不说,公司也会被业内嘲笑不专业,这对于思冠的声誉来说是不小的打击。
无奈之下,只能由邵义平出面同对方派来的代表协商——我们愿意发表声明道歉,也愿意私底下做出一定金额的赔付,宋子轩的言行的确有误,但是没有严重到需要终止合同条款的地步,能不能不要终止合同。
对于邵义平的回复,C.R.Z方面的代表表示“呵呵”:犯错误的是你家的艺人,在节目上公开声明支持我公司敌对方的也是你家的艺人,最可气的是出事之后第一时间不控制舆论,还公开了代言费,并放出风声说是因为当年给出的代言费和身价不匹配所以产生不满,这一件一件的事情做的如此打脸,还好意思讲条件?!
你不稀罕我们品牌,多少人哭着喊着上来代言,我不终止合同还惯着你?!
对方代表也没发怒,而是态度相当友善的告诉邵义平等着接法院的传票,随后便非常干脆的挂掉了电话。
谈到这个份上,对方的态度已经表现的非常明显,邵义平也实在没有办法,无奈之下,他只能接受对方的要求,约了对方的法律代表找个时间一起谈细节。原本他以为,这应该是个长期抗战的过程,可谁知过几天在碰面的时候对方突然口风有些松动,虽然说得非常隐晦,但是意思邵义平是听懂了的——
大意就是思冠娱乐算是天朝一流的经纪公司,我们可以给你面子,但就算合同不终止,宋子轩这个代言人我们是用不起了,我们要求换人并且重新签合同,而且换谁我们要自己挑!
听懂对方的意思之后,邵义平是激动的,他本来已经准备好承担董事会和股东们的责难了,谁知道事情居然出现了转机!
不就是要求换人吗?那是完全可以的啊!
邵义平可不管宋子轩怎么想,反正站在公司的层面,只要合同还在思冠的艺人身上,面子就保住了,其他的一切都好谈!至于换谁,由C.R.Z方面挑也没关系,思冠娱乐虽然有些青黄不接的势头,但是毕竟还是数一数二的娱乐公司,符合对方要求的艺人还是能拿得出来的!
既然双方意见达成了一致,其他的就好谈了,而法国方面派来的代表在对思冠娱乐旗下艺人的形象潜力以及身上的品牌冲突综合考量之后,指名选中了慕青。
为了避免对方公司再度变卦,邵义平紧急召回了在片场拍戏的慕青,听对方说明情况之后,慕青也有些傻眼——
这件事情他是在里面伸了一小手推波助澜没有错,但是,他是真没想到,最终的好处会落在了自己头上。不过事已至此,送上门的便宜不占白不占,且不说C.R.Z是法国知名的奢侈品,多少国内一线大咖伸着脖子都等不来,单说这个代言算是他从宋子轩手里接过来的,就够慕青心里爽了。
C.R.Z方面的代表似乎对慕青非常满意,签约的时候态度相当温和,不但给他解释了条款以及注意事项,还和他聊起了许多品牌方面的事情。
慕青也是个有心的,上辈子他做宋子轩助理的时候,C.R.Z品牌的相关事项都是他在打理,之前知道对方有意将代言人更换成自己,更是提前做足了功课,和对方代表聊起来的时候恰到好处的向对方展示了自己的诚意和之前做的功课,这让对方心里更加满意。
最终C.R.Z方面给慕青的代言费报价是每年四百万人民币,刚好是当年宋子轩的两倍。
慕青也不知道对方这么做是不是为了打脸,不管是不是,这件事情也够给宋子轩添堵一阵子的了,比起四百万,这才是他最大的收获!
不是有那么句话吗?看你过得不爽,我就放心了……
第一百七十七章:谈判
接下来就是合同的细节了,说来也巧,公司刚好要敢在情人节当天推出一款香水,总公司要求分部当地的品牌代言人为这款香水拍摄一只广告,剪辑好之后发往总部,由总部筛选最合适的作品作为主打,中选的分部和代言人都有额外的奖金。
签约的当天是十七号,C.R.Z代表的要求就是在这月底之前,慕青必须完成为这支香水拍摄的广告,因为时间很赶,所以这也是合同的附加条款之一。
慕青算了算时间,自己的戏份一直拍摄的很顺利,一支广告顶多三四天的时间,